2022-04-27 17:00
卖出一只茶杯,被要求赔偿数万,这是不少商户的相同遭遇。据央广网报道,天津周女士因出售一只杯底印有“景德镇彩”字样的茶杯,被景德镇陶瓷协会以“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3万元;差不多同一时间,各地有十几家商户收到了法院传票,且被诉侵权的茶具都于2021年5月19日同一天卖出。
事虽蹊跷,并不新鲜。据记者调查,近两年,景德镇陶瓷协会以“侵害商标权”为由,“批量化”起诉了全国多户商家,涉及北京、天津、浙江等多个省份,要求赔偿的侵权金额在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涉事双方各执一词。有商户称,原告方给钱就撤诉,“私了钱少,判的更多”,自己面对的是“恶意诉讼”;景德镇陶瓷协会则表示,维权打假行为完全依法依规。
能肯定的是,作为“景德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权利人,景德镇陶瓷协会有权依法开展商标维权。在商品底部使用“景德镇彩”标识,能够起到商品来源的作用,也容易使消费者产生“商品来自景德镇”的认知;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商户未能证明产品具备商标所要求的特定品质、具有合法来源,那么销售带有“景德镇彩”标识的陶瓷产品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商标侵权。据报道,在360起已结案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除了已被撤诉的343起,其他17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均要求被告向协会方赔偿一定的侵权金额。
也就是说,景德镇陶瓷协会对多家商户的起诉,不同于前阵子“200多家潼关肉夹馍被起诉”那出经不住法律推敲的闹剧。单从法律上讲,景德镇陶瓷协会的维权之举没毛病。不过,纵观该协会的维权模式,不仅是涉事商户,就连网友也纷纷打出问号。步骤如此紧密,方案如此精心,“打击面”相当广泛;在此过程中,景德镇陶瓷协会有没有滥用知识产权保护的嫌疑?正当维权的理由,有没有被当成了长期盈利的工具?
如果认定是“商标侵权”,商家自然理亏;但据记者调查,大多商户有苦难言。或是从市场直接进货,对商品非“正版”景德镇瓷器一事并不知情;有的人只知“景德镇”是个地名,完全不知道它是注册商标。虽然法有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对“合法来源”的认定标准十分严格,许多商户都因未保存交易记录等原因而卡在了这一环。从法律精神上说,商标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商标专用权,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显然不是让这么多小商户为无心之失付出巨大代价。
要强调的是,打假必须坚持到底,景德镇商标必须受到保护;但保护商标的方式不该偏离目的,不能在打假一事上打歪主意。景德镇商标不得滥用,对不听警告且执意售卖者应当严肃追责,但是,如果预先采购假瓷、再寄去一纸公文维权,是否有“碰瓷式”维权之嫌?在这一有争议的事件中,更值得追究的是,到底是谁生产了假的“景德镇彩”茶杯。
说到底,无论是维权还是生产、销售,均要在法律的框架之下。景德镇瓷,不容任何人碰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