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2 11:41
6月1日,福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指导意见,明确中介费改为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各收1.5%。6月2日零点,福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突发公告宣布撤回上述指导意见,并致歉。
今年5月初,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曾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济费用,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意见》一经出台引起广泛关注。6月1日,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合理调整二手房产交易佣金标准促进房产消费复苏的指导意见书》,成为第一个宣布调整中介费的城市。根据该指导意见,福州市将调整由买方全额支付交易佣金的现行办法,转为由买、卖双方等比等额分担佣金,同时规定,单方收佣比例定为房屋成交价的1.5%,该指导意见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行期为一年。
然而,该指导意见公布不久,6月2日凌晨,福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公告称,此前印发的指导意见因对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政策把握不准、领会不透,悖离上级精神,给房产经纪行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对此,其深表歉意。
福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表示,为及时消除影响,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该协会已立即印发通知撤销上述文件,将进一步研究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发展,切实降低房产经纪行业当事人交易成本。
记者注意到,根据《福州日报》此前的报道,目前福州房产租赁销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未列入定价目录,收费实行市场调节,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并公示收费标准,福州各中介门店收费价格不一,一般不超过3%。按照已撤销的指导意见,房地产中介公司收取的佣金并没有减少,合计仍是3%,甚至比部分中介门店收取的佣金比例还要高,只是支付方由买方全额支付变成了买卖双方对半支付。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表示,我国其他城市目前中介费佣金率大多为2.1%至2.7%,为防范市场乱象发生,中介费买卖双方收取标准还有待研究。
图片来源:福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