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守正创新:国际法研究的价值追求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06-30 08:27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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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法学界必须夯实理论基础,扎实推进建构中国自主的国际法学知识体系

在中国学术界,特别是包括法学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调整变革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要做到这一点,中国国际法学界必须夯实理论基础,扎实推进建构中国自主的国际法学知识体系,也就是建构中国自主的国际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事业。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提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战略任务,要求“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强调包括法学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必须增强理论自觉,加快推进“三大体系”建设。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特别提到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建设问题。事实上,中国国际法学界也有一个如何建构中国自主的国际法学知识体系的问题,也就是如何建构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适应,或者说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自主的国际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问题。

中国国际法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推动建构中国自主的国际法学知识体系,而守正创新是中国国际法研究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追求,也是建构中国自主的国际法学知识体系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追求。因此,在建构中国自主的国际法学知识体系的过程中,要把握好守正创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守正创新开展国际法研究,推动建构中国自主的国际法学知识体系,要“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要静下心来,深思熟虑,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切忌一哄而起、一拥而上,违背常识、违背规律、违背良知,既没有守正,更没有创新。

在当下中国,坚持守正创新开展国际法研究,建构中国自主的国际法学知识体系,离不开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在某种意义上讲,建构中国自主的国际法学知识体系必须建立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之上。无论是法学教育、法学研究还是法治实践,都要恪守“三个尊重”,即尊重常识、尊重规律、尊重人性。目前,我们恪守“三个尊重”,可能要更加重视和践行“三个回归”,即回归常识、回归规律、回归人性。同时,特别要推动实现“五个转型”:即从以国内法学为主向国内法学与国际法学并重融通转型;从以实体法学为主向实体法学与程序法学并重融通转型;从以理论法学为主向理论法学与实践法学并重融通转型;从以临床法学为主向临床法学与预防法学并重融通转型;从以部门法学为主向部门法学与领域法学并重融通转型。

我们对待现行国际法和国际法治的立场和态度应该是循序渐进、守正创新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基于现行国际法建立起来的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国际秩序、国际法治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剧烈冲击。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日益上升,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际投资贸易萎缩,世界经济复苏乏力,中美两国激烈战略博弈,乌克兰危机、巴以冲突等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公认的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不断遭到践踏。人们不禁要问,国际社会还有规矩吗?国际法还是法吗?国际法治还管用吗?全球治理以及国际法治该何去何从?我们应该如何看待现行国际法和国际法治?这些都是值得国际法学界关注、深思和研究的问题。

这涉及到如何认识二战后逐渐建立起来的现行国际法和国际法治。我们应该认识到,二战后,国际法飞速发展,不断演变,已经从传统的国际公法发展成为相对于国内法体系而言的一个庞大的国际法体系,包含许多国际法分支、国际法部门或者说国际法领域。国际法不仅是国际社会的行为规范、全球治理的重器,而且是国际社会通行的话语体系,在维护世界和平及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尊重和保障人权、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现行国际法和国际法治从总体上讲是进步的。

我们也应当认识到,现代国际法和国际法治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无论是国际法规则制度本身,还是国际法治运行体制机制,都存在着深层次的问题,还有许多不公正不合理、不符合国际格局演变大势的国际规则和国际机制需要改进和完善。正如史久镛先生所言:“随着国际格局变化,现行全球治理体系及其规则的不合理性愈发凸显,不能有效应对全球治理进程中的各种挑战。因此,创新和完善国际法……是时代的要求。”作为以国际法及其运行为研究对象的国际法学,应该以更宏大的视野、更深邃的眼光,登高望远、高瞻远瞩,打破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界限,打破私法与公法的界限,打破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界限,打破理论法学与实践法学的界限,来研究国际法及其体系,来研究国际法治及其运行,推动建构中国自主的国际法学知识体系,推进国际法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

中国是现行国际法和国际法治的学习者、践行者、受益者,也是维护者、建设者、贡献者。我们对待现行国际法和国际法治的立场和态度应该是与时俱进、改革完善,循序渐进、守正创新,而不是颠覆或推倒重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际场合反复强调,同时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重申“三个坚定维护”和“三个推动”,即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而对不公正不合理、不符合国际格局演变大势的国际规则、国际机制,要提出改革方案,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建设,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这里,“三个坚定维护”就是要守正,“三个推动”就是要创新。改革和完善国际法治体系,建构中国自主的国际法学知识体系,是我们这一代国际法学人面对的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在国际法理论和实践方面有所作为、有所突破、有所贡献。

(作者为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世界法学家协会副会长)


编辑:丁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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