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问答|生育友好型社会将发挥什么作用?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09-06 08:21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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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到“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回应了社会各界的一致期盼。那么,如何理解“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提出及意义?

本刊特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首席专家、学部委员蔡昉作答。

问:“生育友好型社会”有什么特点?

蔡昉:2023年第二十届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将“努力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作为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任务之一,提出“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关于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其中之一就是努力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人口发展新阶段的主要特点是老龄化和少子化,二者都需要依靠生育来解决,是需要长期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因此生育问题成为本次全会的重要关注方面。

“生育友好型社会”是全新表述,具有顶层设计、综合配套和激励相容的突出特点。对全社会来说,最适合的替代水平生育率是2.1;但在每个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环境下的家庭选择未必与此一致。研究表明,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家庭的理想生育数量也是两个孩子。但实际上,家庭总会面临各种条件约束。

当前我国生育率水平极低,意味着社会目标和家庭意愿出现了偏离,根源是激励的不一致。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突出了激励相容的特点,说明我国人口政策正式转向鼓励生育。过去我国的人口政策是控制生育,以管为主,实行的是限制生育政策,而后逐步取消生育限制,并越来越具有鼓励性,但从未明确我国的人口政策是鼓励生育。本次《决定》做出了非常明确的宣示,其表述具有前所未有的鼓励性、激励性。

问:“生育友好型社会”将发挥什么作用?

蔡昉:“生育友好型社会”强调政策整合,以更好发挥应对少子化、老龄化挑战的改革效应、综合效应。《决定》提出,应对少子化、老龄化是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的重点。“十四五”期间强调的“一老一小”,并不是只管老或只管小,而是既要管老也要管小,并且将“一老一小”的中间年龄段也都包含其中。《决定》非常明确地强调,人口支持和服务政策要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

也就是说,解决生育意愿问题的关键在养育阶段,但不仅仅在养育阶段;解决养老问题主要在老龄阶段,但也不仅仅在老龄阶段。理解人口学的诀窍,就是要从人口回声看人口转变。因此,预期的未来人口结构需要从早计议、从长计议。所谓“三岁看大,七岁看老”的新解就是,无论是人力资本还是老有所为、延迟退休问题,都应该从养育阶段统筹谋划。

问:“生育友好型社会”对于生育预期有何影响?

蔡昉:从经济学、金融学的角度,永久收入假说、生命周期假说,都表明影响人们行为的预期是长期的,甚至是终身的。人们的常规行为看似是对当下刺激的反应,其实包含着终身的预期。研究现行人口格局,也要把人口格局的横截面当作长期时间序列变化的镜像,必然影响人们的终身预期,这样,着眼于全人群的全生命周期,才能抓住生育预期的关键,做出有效力的引导。

从历史上看,最早应对人口危机的制度反应,就是建立福利国家。发展经济学代表人物缪尔达尔及其夫人的最大贡献,就是为福利国家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当时其出发点就是瑞典遭遇了人口危机,生育率下降、人口增长停滞。他们认为,应对人口危机必须建立激励机制,而且不能只激励生育,还要包括养育、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全生命周期社会保障,最后就演变为“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制度。

以此为鉴,当前我国也面临类似问题,并且发展水平远高于20世纪30年代的瑞典。相较瑞典建设北欧式福利国家,我们将围绕“七个有所”(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建设中国特色的福利国家。

《决定》的内容既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宏观战略性,一些重要部署也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强,特别是与人口高质量发展相关的表述,每句话背后都对实际部门有确切的操作含义。

总而言之,围绕人口政策的这个改革部署,预期对家庭的生育决策具有积极作用,并且随着时间变化,会使全体居民越来越有获得感。因为人口是一个长期变量,既有的人口格局甚至人们的生育行为,都不可能通过某项奖励措施而即刻变化,但我们总要尽早行动,这样未来才会产生效果、有所不同。

理论周刊

编辑:丁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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