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急着打官司,跟法官先唠唠,调解室开到“家门口”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徐慧瑶

2026-01-21 13:19 语音播报

城事

一条“滴水”,险些让亲戚成了对头;一处老宅,让早已分家的亲人对簿公堂。关乎家业、情分和体面,邻里关系、家事往往牵动着村民最敏感的神经。

依托“无讼”调解室,法官走进村里、丈量墙基,弥合邻里之间的裂痕;在法庭“家事小屋”中,法官反复核算房屋价值,解开双方心结。

近年来,随着北京法院持续深化前端预防与多元解纷机制,越来越多的法官走进村镇,用耐心调解帮助村民化解矛盾,在传统乡土习惯与法律之间寻找平衡,推动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故事1:因修“滴水”   邻里险些成陌路

去年秋,顺义区东府村南北相邻的两家人,因为一条“滴水”,一度走到对簿公堂的边缘。“滴水”,就是在墙基旁浇筑一圈水泥护坡,用来防雨、防渗水,保护房屋基础。

村民陈建国和陈明两家是堂亲,住在前后院,中间隔着一条小胡同。两家人先后翻修房屋后,陈建国家后山墙与陈明房屋南墙之间,形成了一处两头封闭的狭窄空间。“这地方一下雨就存水,”陈建国打算在自家北正房后修建“滴水”,用于排水。

没想到,邻居陈明却拦着不让修。磨破嘴皮子也不行,陈建国一度动了和陈明打官司的念头。思来想去,他想到了村里的“无讼”调解室,希望有人说句公道话。

很快,由村主任、驻村法官团队组成的调解团队介入其中。“为啥不让修?”面对法官,陈明表示,这条“回笼”本就东高西低,不存在积水隐患。此外房屋出檐能够遮挡大部分雨水,自家屋顶也已设置排水管道。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施工要么从他家经过,要么得搭梯作业,“怎么干,都会影响我家。”

三言两语中,顺义法院法官汤洋摸清症结。两家虽是堂亲,关系也曾融洽,但这些年走动少了,此前修房时还有过摩擦,因为陈建国翻建二层房屋,对陈明家的采光造成了一定影响,这道“心结”一直没有解开。

“要拿事实说话。”汤洋和法官助理拿起卷尺,在陈建国家的院子里实地勘查、测量,最终确认,陈建国计划修建“滴水”的范围,完全在其宅基地里,不侵害陈明的合法权益。

村干部也向汤洋提供了一个信息,给两家盖房的施工人员老董是本村村民,是两家人都信赖的“老熟人”。汤洋连忙邀请老董来当“和事佬”。老董的到来,让双方态度都缓和下来。“从法律上讲,这事儿确实不侵权。”汤洋趁热打铁,一边讲法,一边宽慰。

陈明的态度一点点松动。“要是不占我家的地,也不影响安全,那就再商量商量。”最终,他点了头。双方达成一致:同意陈建国修建“滴水”。考虑到当时已临近冬季、气温偏低,不利施工,两家商量好,等春天到了再动工。

秘诀:法官定时进村排忧解难

在东府村的“无讼”调解室,墙上“诉调融合解纠纷,源头治理促和谐”的标语十分醒目。“无讼”调解室落成两年多的时间里,每隔一两周,顺义法院李遂法庭的法官都会如约来到这里,专为村民排忧解难。村里人遇上解决不了的矛盾,都知道先不急着打官司,可以来这里,坐一坐、说一说。

这个人口将近4000人的大村,既有土生土长的村民,也有不断流入的外来人口。村里的纠纷,大多是些家长里短:分家析产、宅基地使用、相邻关系、排除妨害,偶尔也涉及婚姻家庭问题。金额不大,法律关系也不复杂,却因为当事人多是亲戚、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处理不好,往往伤感情、留隐患。

法官进村参与调解,补上了矛盾化解机制上的短板。“在村里调解,和在法庭上很不一样。”李遂法庭法官汤洋感慨,这儿的环境没那么严肃,更像是拉家常,“既要讲法律,也要尊重农村长期形成的习惯和情理,这中间的分寸,很重要。”

在一次次耐心倾听与协调中,不少矛盾被化解在诉讼之前。随着机制逐渐成熟,村里的矛盾纠纷数量也在减少。原来法官几乎每周都要来,现在变成两周来一次。去年底,东府村被区里授予“无讼”示范村。

据悉,这样的机制,已在顺义25个镇街铺开。2025年,顺义22个村居实现相邻关系、排除妨害等重点案件“零发生”。

法官为村民们调解纠纷

故事2:“这房子也有我一份儿”

很多农村家事纠纷的当事人带着情绪找到法院,他们没有请律师的条件,法律知识又很薄弱,双方对结果的预期差距很大。想要弥合双方的认识差距,需要法官做很多工作。密云法院巨各庄法庭法官张维霞去年调解的一起矛盾纠纷,就颇具代表性。

“这房子也有我一份儿!”这是一个小姑子起诉前嫂子要求分割农村老宅的故事。原来,宋萍父母去世已有十余年,后来,宋萍的哥哥离婚,将村里的6间老宅留给了前妻王玉梅和孩子。多年后,王玉梅打算卖房,已经成家、在村里也有宅基地的小姑子宋萍此时站了出来,要求继承其去世父母的房子份额。

王玉梅对此难以接受,在她看来,“房子归儿子”是农村的习惯,且离婚时房屋已经明确归她所有。

“哪怕只分一两间厢房。”宋萍坚持要分房。张维霞心里清楚,宋萍主张分割父母遗产份额,并非没有道理。但盖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分割,不仅严重影响其使用价值,也不符合宅基地管理的相关原则。

“要先把账算清楚。”张维霞决定,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做出评估,先确定父母遗产在整体房屋价值中的比例,再计算宋萍依法应享有的份额。这样,不管是调解、还是判决,都有了可以参考的依据。

难题随之而来。房子多次翻修,评估机构在报告中无法区分父母建房部分与婚后装修部分,工作人员直言:“没法细算到这个程度”。

评估机构难以完成的任务,张维霞下定决心要自己来做。她一次次走进农家院,带着双方核实:哪些是父母建房时的基础结构,哪些是婚后的装修;当年投入多少钱,如今算多少折旧。张维霞还把当地的装修队请来作“顾问”,逐条核算。

账算明白了,沟通也有了底气。“如果分钱,也只能分到你父母遗产中的份额”“如果把院子分碎,对大家都没有实际好处。”“房子并非你一个人的全部财产,小姑子的主张,并不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

一遍遍“背靠背”的沟通,双方预期都慢慢发生了变化。宋萍的诉求也从一定要分房,转变为同意接受金钱补偿。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王玉梅分期向宋萍支付6万余元。

张维霞表示,花工夫调解的意义,在于让当事人通过反复沟通,逐步接受一个依法、公平、可执行的结果。

秘诀:“家事小屋”巧解家务事

密云法院巨各庄法庭是远近闻名的家事法庭,秉持着“和为贵、调为先”的原则,大量周边村镇的离婚、赡养、分家析产等家事纠纷,在这里得到妥善化解,避免了当事人反复奔波、长期对立。

案子办得多了,张维霞对调解工作也有了更深体会:有些案件,判了,效果未必好。“如果前期没有反复做工作,有的当事人判完以后情绪反而更激烈,不服判决、反复申诉,还要再花更多精力去解释、去化解。”她说。

虽然调解比判决还难,但往往比判决更有实际效果。“只有把事实讲清、把账算明,让当事人真正理解裁判逻辑,才能真正化解纠纷。”张维霞坦言。

近年来,围绕家事纠纷源头治理,巨各庄法庭设立10个乡镇家事联系点、6个“云法庭”便民点、4处特色普法驿站,整合多方力量,更多家事矛盾在“走到法庭之前”就得到妥善化解。

法官与村民交谈

解读:“问题解决了,关系也没伤”

有法官在场,矛盾更易解开

综治中心、调解工作室、普法驿站……目前,各类型的基层调解组织覆盖全市16区,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或是需要法律咨询服务等,都可就近寻求帮助。在市人大代表、顺义区北小营镇东府村党支部书记薛新颖看来,法院力量的下沉,给基层治理带来的,并不仅是几场调解、几次普法,“对我们基层干部来说,帮助特别大。”

薛新颖说,一方面,法官定期走进村里讲法律、讲政策,村民也逐渐明白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另一方面,与法官一同参与调解的过程,也提升了村干部、调解员的能力。过去遇到涉法问题,调解员心里也没底,如今通过与法官的一次次协作,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处理事情也更有底气了。

薛新颖注意到,法官的话对村民来说更具权威性。过去,有些当事人可能碍于情面,表面接受村干部的调解,心里却并不服气;如今有法官讲法律、讲政策,大家往往能从内心接受结果,觉得公平、公正。

随之而来的,是邻里关系更和谐了。薛新颖说,以前村里人一旦走到打官司那一步,往往就是撕破脸,几十年的交情说断就断,还要花钱、耗时间。现在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相结合的多元调解方式,很多纠纷可能一上午就能解决,最终还能握手言和,“问题解决了,关系也没伤”。

结合这些年的实践,薛新颖对乡村治理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她认为,随着村里年轻人增多,新来的媳妇、刚毕业返乡的学生彼此并不熟悉,也不太讲究传统意义上的面子,更关注事情能否被公平解决。在这样的背景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反而更容易让人心服口服,“依法治村”的重要性也愈发凸显。

(文中当事村民均为化名)


编辑:王雯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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