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30 18:03
秋天了,算账的时候到了!29日晚间至30日上午,“港独”组织头目黄之锋、周庭、陈浩天相继被香港警方拘捕。
此外,沙田区反对派议员许锐宇,香港大学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立法会议员郑松泰,香港“本土派”沙田区议员陈国强前议员助理、马鞍山市中心社区主任邱文劲等人,均被警方拘捕。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在香港警方的这轮行动中,已有7人被抓。此外,“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同样被起诉,但其已于日前离开香港,没有到案。
不过,据环球时报报道,黄之锋与周庭上午被捕,下午就获保释。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在微博上表示,香港法院迅速允许黄之锋等人被保释,传递了不利信号。
黄周上午被捕,下午即获准保释
今天下午,黄之锋与周庭被起诉,案件于香港东区法院审理。据环球时报报道,主任裁判官钱礼将案件押后至11月8日再讯,以待控方调查,包括检视录像。黄之锋及周庭获准以1万元现金保释,并须守宵禁令。
黄之锋(左)与周庭 图源:香港文汇报
胡锡进在微博上表示,香港法院迅速允许黄之锋等人被保释,传递了不利信号。
“在我看来,这反映了香港法律在应对暴乱方面存在软弱的缺陷。法官迅速允许他们保释,会向社会传递不利于止暴制乱的信号。法治的目的就是要维系社会的正常秩序,而现在香港秩序受到空前的挑战,给煽动、组织和参与非法示威的人如此宽松的对待,不利于恢复受到侵蚀的法治的权威。”
胡锡进认为,在这个特殊时期,香港需要把止暴制乱的更多法律资源动员起来,应对那部分最极端的势力向香港法治秩序发起的挑战。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黄之锋、周庭被捕的原因,是在6月21日煽动、组织及参加包围警察总部的非法活动。
6月21日上午7时,有示威者发起包围特区政府总部及进行“不合作运动”。黄之锋于11时半呼吁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后大批示威者响应前往警察总部。
当时,周庭亦在现场参加了相关活动。
黄之锋在示威现场 图源:香港东网
警方披露,黄之锋涉嫌3项罪名,分别是“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
周庭涉嫌2项罪名,分别是“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
此外,林朗彦涉嫌1项罪名,为“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他于日前离开香港,没有到案。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依据《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17A(3),黄、周等人一旦定罪,可能面临3年或5年的监禁。
法例规定,相关罪名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5年;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2级罚款及监禁3年。
《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17A(3)条款 来源:香港律政司
香港警方指出,针对6月21日有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人员经过深入调查后,决定逮捕黄之锋和周庭。
据港媒报道,黄之锋于30日早上约7时30分,在前往海怡半岛地铁站途中被捕,被押往湾仔警察总部。
同样在30日上午,周庭于家中被警方拘捕,同样被押往湾仔警察总部。
警方一共抓捕7人
29日晚,已被取缔的“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在香港机场预备出境时被扣留。其涉嫌伤人,离境前往日本东京时,被O记人员拘捕。
陈浩天涉嫌的罪名包括“参与暴动”及“袭警”。据香港东网报道,7月13日,上水区游行后发生警民冲突,陈浩天涉嫌参与有关案件。
陈浩天 资料图
这已经是陈浩天本月第二次被捕,他此前因一桩私藏武器案件被捕,后获保释。
警方查获的武器 图源:文汇报
香港沙田区议员丘文俊今日在社交网站上披露,反对派沙田区议员许锐宇被捕。
据港媒报道,许锐宇涉嫌一宗于7月14日在沙田区一商场内发生的“妨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案件,被扣留调查。
8月,许锐宇(左)在尖沙咀冲突中与在场警员对骂 图源:港媒
此外,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在7月11日尖沙咀冲突期间,有网友发现许锐宇涉嫌扮记者潜伏现场,还作出袭警行为,在警方清场时协助暴徒逃脱。
另据央视新闻报道,香港大学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8月30日正式被警方拘捕。
7月1日,有大批人冲击香港立法会,并损毁大楼内物品,孙晓岚参与其中。
孙晓岚 图源:星岛日报
孙晓岚社交网站贴出声称是她朋友代发的帖文,指有警察昨日(8月29日)清晨,上门以涉嫌“串谋摧毁及损坏财产”与“进入或逗留会议厅范围”拘捕孙晓岚,并出示搜查令。
不过,警察上门时孙晓岚不在家,她今日(8月30日)下午两点半由律师陪同到湾仔警察总部。
据港媒报道,香港“本土派”沙田区议员陈国强前议员助理、马鞍山市中心社区主任邱文劲29日早上被警察拘捕,他涉嫌在本月13日在机场集会中袭警。
此外,立法会议员郑松泰在天水围出席活动前被警方拘捕,被送往天水围警署。
郑松泰资料图 图源:香港东网
郑松泰为“港独组织”——“热血公民”主席,2016年10月在香港立法会倒插国旗及区旗,被控侮辱国旗及侮辱区旗两项罪名。2017年9月29日,香港东区法院裁决,郑松泰被两项罪名皆成立,罚款5000港币。
今天下午,香港警方举行记者招待会,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表示,警方从昨晚至今日再拘捕7人,包括:
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案件,拘捕1男1女,年龄均为22岁,即黄之锋、周庭;
7月1日破坏立法会案件,拘捕两名女子,涉嫌“串谋刑事毁坏”与“进入或逗留会议厅范围”,其中一人为孙晓岚;
7月13日上水非法集结案件,拘捕一名28岁男子,涉嫌袭警,即陈浩天;
7月14日沙田新城市案件,拘捕一名31岁涉嫌“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即许锐宇;
7月21日元朗袭击事件,一名58岁男子涉嫌“参与暴动”。
乱港分子莫再误判形势
对于黄之锋、周庭、陈浩天接连被捕,人民日报发表锐评,要求乱港分子莫再误判形势。
锐评指出,这几人年龄都不大,但坏事没少做,手段狠,蹦得欢,乱港、祸港、卖港,不遗余力。
多行不义,难逃法律制裁。以黄之锋为例,此人在非法“占中”时就扮演不光彩角色,无论宣扬“港独”还是鼓吹暴力,无论抹黑港警还是赤膊上阵参与暴力……哪一项不涉嫌违法犯罪?如今被捕,实属活该!
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公然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违法犯罪活动,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策划煽动、组织指挥激进暴动活动的乱港头目罪行昭昭,必然受到法律追究。对他们依法处理,严惩不贷,符合香港社会公共利益,一个都难逃刑事责任。
黄、陈等人被捕警示受反中乱港分子蒙蔽的年轻人,不要去以身试法,不要被他们颠倒是非的谬论所蛊惑,不要滥用自己的自由权利。
事实一再证明,暴力升级,“颜色革命”,死路一条。黄之锋等人的下场就是乱港分子的下场。
真心爱护香港的年轻人,应当擦亮眼睛,回归理性和法治。乱港分子,莫再误判形势!再兴风作浪,还能有几天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