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31 16:38
为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8月3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授权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放生的具体办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
北京花鸟虫鱼市场上仍在鳄雀鳝售卖。图据北京晚报
动物放生在很多人看来是一种善举。随着一些国外物种的引入,放生引发的生态问题逐渐凸显。今年以来,从沿海地区到青海甘肃等内陆省份,从小区水池到野外水域,从长十几公分重几斤的到长一米以上重达几十斤的,各地陆续发现凶残的鳄雀鳝。经常可见的一个描述是,发现鳄雀鳝水域中的鱼类数量明显减少,而且不少地方已经出现攻击人类的情况。处于食物链顶端而没有天敌,倘若不加以捕获,待其繁殖开来,不难想象会对本土水域的生态造成多大的破坏。
鳄雀鳝等的确曾也是野生动物,在原生的生态中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甚至也是可放生、被保护的对象。可当被放生的环境改变,当放生一条鳄雀鳝,让成千上万的其他鱼类丧生,这就不是放生,而是杀生。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是繁衍生息在这片土地上的野生动物,而不是那些让这片土地上的原生动物无法生存的动物。所以,放生需要规范性的举措,以明确哪些动物可以放生,哪些动物不能放生,以及造成危害的将承担何种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出于狭隘的善心还是出于知识的欠缺,到现在为止,尚未有人主动承认是鳄雀鳝的放生者,相关部门更是难以查到放生线索。在一群人耗费几十天,抽干一湖水,只为逮住一条鱼的艰难的行动中,不知道放生者是否看到并有愧疚反思之心。
在立法规范放生行为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放生只是最后一环,而且是极难取证和监管的一环。如果不从野生动物的引进、交易上下手,恐怕惩处再严格,也难以达到预期目的。据北京晚报记者在北京花鸟虫鱼市场调查发现,包括鳄雀鳝、巴西龟等会对本土生态造成严重影响的外来物种仍在售卖。各大电商平台虽然纷纷下架鳄雀鳝,但将关键词换成“鳄鳝”“雀鳝”“尖嘴鳄”等名字后,仍然能够搜到此类生物的售卖信息。买卖不绝,自然就不断有人放生、也敢放生。
当然,需要规范放生的野生动物并不限于鳄雀鳝等外来物种,国内不同的地方也有各自的小生态,因放生导致某一种群的突然出现或者数量的突然增加,都有可能产生无可挽回的后果。不随意放生,才不会杀生,才是真正的善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