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财1070万余元 枣庄市政协原党组成员王广金一审被判11年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2-06-14 16:25

清风北京

2022年6月13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枣庄市政协原党组成员、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广金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广金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查封、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处置,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8年4月至2021年春节前,被告人王广金利用担任枣庄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枣庄市台儿庄区区长、区委书记,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枣庄市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探矿权延续、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0万余元。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广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依法应从严惩处。鉴于其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退缴到案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合考虑上述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1年6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枣庄市政协党组成员、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主任王广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枣庄市政协党组成员、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主任王广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王广金,男,汉族,1962年8月生,枣庄市薛城区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枣庄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台儿庄区委副书记、区长;台儿庄区委书记;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厅级);枣庄市政协党组成员、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主任。

2021年10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枣庄市政协原党组成员,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广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枣庄市政协原党组成员,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广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广金背弃初心使命,罔顾信任,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亲清不分,擅权妄为,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广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广金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枣庄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1月17日,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枣庄市政协原党组成员、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广金受贿一案。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广金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4月至2021年春节前,被告人王广金利用担任枣庄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枣庄市台儿庄区区长、区委书记,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枣庄市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0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广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王广金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邀监督员、社会群众代表等1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综合:山东高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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