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3个双11,
比以往时候来得稍早一些,
从10月20日开始,双11的购物热潮已经掀起!
预付定金、限时折扣、叠加礼金,
没点奥数功底怕是难以抢下最低价格。
剁手一时爽,理性剁手一直爽,
“尾款人”们,这些法官提示也请一并加到购物车!
下单前要三思
思定金:
法官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消费者在付定金后未付全款,由于消费者原因导致合同无法达成的,定金是无法退的。
建议消费者按需购买,切勿因一时之冲动损失定金。如果消费者付完尾款后,因商品质量问题或7天无理由退货等原因申请退货退款的,那么卖家应当退回包括定金在内的全款。
思秒杀:
法官提示:相比传统的购物模式,双11期间直播带货以限量、低价、新产品首发等话术制造稀缺感,容易给消费者产生 “买到就是赚到”的感觉,造成购物不理智。此时消费者应保持头脑冷静,提前做好需求清单,下单前仔细阅读商品详情和重要提示。
思平台:
法官提示:个别商家通过购物链接形式骗取消费者银行账户信息是新型的诈骗方式。消费者对不明号码、账号发来的商品链接要提高警惕,慎点不明链接,同时给手机安装防诈APP。消费者应选择正规可靠的平台,确认购物链接的安全性,不绕过平台直接付款。此外,对于商家发送的付款链接和付款二维码,消费者要谨慎对待,对自己未曾使用过的购物网站要慎重支付。
下单后三提醒
提醒一:购物凭证需保留
消费者在享受网络购物便利的同时,可能面临无法开具发票、无任何收据、无书面合同等问题。因此,消费者应当充分了解商品的退换货政策,截图保留证据,对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流水、优惠政策等购物凭证截图。
提醒二:“保价”承诺要重视
在一些电子产品的评论区,购买后商品降价是不少消费者进行投诉的重要原因。调整商品价格是卖家的商业行为,并不必然侵害消费者权益。但是,有时商家为了让消费者相信促销活动的折扣力度,会作出在一定期限内“保价”的承诺:一旦商品在“保价”期内降价,消费者可以请求退还差价。消费者下单支付价款后买卖合同成立,商家即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保价”承诺也是合同一部分。如果商家违反该约定导致消费者“买贵了”,应退还差价。消费者需要留意商家“保价”的条件,确定发放代金券等变相降价措施是否属承诺范围;下单后关注商品价格变化,确保在“保价”期内发起退还差价的请求。
提醒三:管辖法院准确选
如果网络购物出现消费纠纷,可以先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平台介入协调解决,仍不能解决的,可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投诉,寻求协助,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此时一定要正确选择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网络购物所成立的买卖合同,通过网络交付商品的,以买方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快递等其他方式交付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买卖双方对履行地有约定的,约定的地点是履行地。买卖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自己收货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特别提示在北京的消费者,自2018年9月起,所有应由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因网络购物引发的纠纷,都已由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消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线上方式便捷参与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