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的名字是葱,五行属木,外直中空,我出生在合法村,我们葱族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未经扫码的葱,不是一棵“好葱”,六个月后我将迎来神圣的一刻,究竟我的命运会如何呢?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其中规定的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无论数额大小均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盗窃罪。
(一)三次所谓“漏扫”就构成盗窃罪。很多消费者在购物时认为自己每次贪点小便宜,拿点价值较低的商品,如果被发现,后果也不会很严重,殊不知这种行为无论数额大小,三次就会被认定为盗窃罪,最终可能承受牢狱之灾。
(二)高清摄像遍布超市,购物、扫码过程被全程监控。大型超市在超市购物区内及自助结账区域内均配有高清摄像头,能够清晰地记录消费者购物区内购物的过程及扫码结账全过程,甚至是自助结账机屏幕显示的商品详情都清晰可见,因此是否在购物区内直接装包、是否扫码均一目了然,切莫存有侥幸心理。
(三)购物APP删除商品系统留痕,后台预警提示自动报警。自助结账扫码后删除的商品,系统自动留痕,在出现多次删除情况时会自动预警,因此,自作聪明删除商品实质上是掩耳盗铃,系统早已将你列入“黑名单”。
所以说,超市购物时要提高自我约束力及风险认知力,时刻告诫自己不能心存侥幸,切莫贪小便宜酿大错。
检察官提示您:诚信守法,“葱”我做起!
结账莫侥幸,贪心起祸端,三次成盗窃,入刑管制严。监控在头上,法律记心间,他律管一时,自律得长远!
图文来源:昌平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