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文明养宠人:宠物犬伤人责任承担问题之违规养烈犬
2023-01-03 18:01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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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能够给人们带来许多精神慰藉。近年来养宠已成为潮流,但同时也引发不少纠纷。养宠背后有哪些法律风险?宠物伤人的责任该由谁承担?海淀法院法官以案说法,提醒各位饲养人依法文明养宠,做一名合格的“铲屎官”。

违规养烈犬,责任躲不过

案情简介:

一天中午,小高和爱人正在小区外的马路边等红绿灯。不料,一只没栓绳的灰色大型威玛犬从路边冲出来将小高咬伤。事发后小高前往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右侧腹壁狗咬伤伴皮裂伤。后小高得知该大型威玛犬是小程所养,事发当天是小程的父亲老程外出遛狗。当天路上行人较少,老程就解开栓束绳让狗“撒了会儿欢”。因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小高将小程诉至法院。

庭审中,小程声称,自家的威玛犬一开始并没有咬伤小高,只是轻轻扑了小高一下,小高就拉着老程不让走,小高爱人也要打老程,威玛犬为了保护主人才咬伤小高。法院通过核查双方提交的证据,认定老程所遛小程饲养的大型犬只,在未有栓束的情况下,将小高咬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

小程一方违反养犬管理规定,饲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且出户遛养该烈性犬时未对犬只进行栓束,导致该犬只咬伤小高。小程主张小高对其自身被咬伤存在过错,但未就该主张提交相应证据,法院对此不予采信。因此,小程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小程赔偿小高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衣服损失共计8475.44元。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及《关于发布北京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准养犬类公告》规定,对大型犬、烈性犬实施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各地也出台了法规规章,划定重点管理区范围,明确烈性犬品种名录以及大型犬标准。

烈性犬的危险性较高,出户遛犬时容易发生主人无法控制犬只的情况。因此,《民法典》对于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侵权,采取严格责任原则,一旦发生动物致害,不问饲养人或管理人过错与否,都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上述案件中,威玛犬是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小程违规饲养威玛犬这种烈性犬,且未栓绳出户遛犬,咬伤小高,理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在此提醒,在养犬之前要及时查询本地的养犬规定和禁养犬种名录,杜绝违反规定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同时,对于广大市民来说,如果受到烈性犬、大型犬的攻击伤害,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及时报警,查明烈性犬、大型犬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保存好证据,如报警回执、涉事犬只的养犬登记证照片、事发当时的录音、视频等,以便后续通过司法途径向责任主体追责,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微信公众号

转载自:最高法司法案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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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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