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请注意防范
橙色预警
市森防办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预计4月10日至11日,本市将有大风天气,西部山区阵风可达10级,森林火险等级高,防火形势严峻。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野外违规用火。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及时拨打12119或119报警。
——防御建议——
10日至11日风力较大,天干物燥,发生城市和森林火灾风险较高,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林区巡查和火源管理,做好野外用火的管控工作。市民严禁野外用火,以免发生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十不要”
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不要让老、幼、弱、病、
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警钟长鸣
4月4日,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西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某某涉嫌失火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在西秀区人民法院获悉,2023年1月13日14时许,被告人郭某某在自家田地为春耕准备开垦土地,将杂草收割堆积在一起后,在没有做好防火准备的情况下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杂草点燃,火势因风扩大,被告人随即开展扑火但火势已无法控制,经多人扑救灭火但收效甚微。经鉴定,此次火灾事故造成林地过火面积共798.5亩。
郭某某的上述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关于失火罪的规定,西秀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郭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因被告人郭某某的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被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郭某某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积极主动按照西秀区林业局出具的《黄腊乡郭某某恢复森林植被实施方案》缴纳76604元用于更新造林,补植复绿。
安全提示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示广大市民,提高防火用火意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野外违规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来源:首都园林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