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四 老北京岁月习俗汇集
2024-02-23 08:35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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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七篇 正月十四

(一)请紫姑

【紫姑神】

“紫姑神”是一位善预测年景的女神仙。

“紫姑神”的来历至少有两种说法。

一是《异苑(南北朝)》中记有:“世有紫姑神,古来相传云:是人家妾,为大妇所嫉,每以秽事相次役。正月十五日,感激而死,故世人以其日作其形,夜于厕间或猪栏边迎之,祝曰:子胥不在,是其婿名也。曹姑亦归曹,即其大妇也。小姑可出戏,投者觉重,便是神来,奠设酒果,亦觉貌辉辉有色,即跳躞不住,能占众事,卜未来,蚕桑。又善射钩,好则大㒇,恶便仰眠。”

紫姑神生前为人妾。由于正房大妇所不容,于正月十五“感激”而死。什么是“感激而死”?估计应是激愤而死。有人解释:“感激而死”就是由感而激,感受至深而激发,使心脏无法承受。紫姑就是因为受到大妇的长期折磨,在正月十五,心火激发,羞愤而死。

二是《中华风俗历(民)》中记有:“紫姑,相传姓何名媚,字丽卿,一作丽娘,山东莱阳人,起初嫁与伶人作妇。唐朝睿宗垂拱时,安徽寿阳刺史李景贪图她的美貌,加害了伶人,把她纳为小妾。何媚貌美聪慧,知书能文,因此不为正妻所容,常被役使做脏活累活,又遭姑婆虐待,十分凄惨。而李景对此又不闻不问,终于导致她在某年正月十五日,被正夫人杀害于粪池之中。《夜航船(清)》书中说的就十分的明确:“紫姑,人家侍妾,为大妇所杀,置之厕中。”

这些记述说清了紫姑神是山东莱阳人。叫何媚。唐朝人。紫姑初嫁与伶人作妇。后寿阳刺史李景贪图她的美貌,加害了伶人,把她纳为妾。大妇不容,正月十五日的晚上,大妇将紫姑杀害于粪池之中。

这段记述有一个时间上的问题。李景为官时间是唐朝垂拱年间(685—688),“请紫姑”的习俗最早记载于南北朝时期的《异苑》中。《异苑》的作者是刘敬叔是南朝宋明帝泰始年间人(465 — 471),所以《异苑》中记述的紫姑,要早于唐朝紫姑200多年。

紫姑死后,按照《癸巳存稿》上的记述:“上帝悯之,命为厕神”,紫姑便成为了中国神话中的司厕之神。

紫姑虽是厕神,但是她善于占卜、扶乩,能预知一年的年景,能知未来事。《夜航船(清)》书中记有:“元夕迎之,能占农事及桑叶贵贱。”《游宦纪闻》中记有:正月“有请紫姑仙,以著插筲箕,布灰桌上画之。”紫姑善占卜,所以正月十五日,老北京人家人家扶乩请紫姑神,来预测一年的年景。

【扶乩卜未来】

在一些记述着老北京习俗的书籍中,记载着灯节期间,“请紫姑,卜未来”的习俗。

《帝京景物略》中记述:“望前后夜,妇女束草人,纸粉面,首帕衫裙,号称姑娘,两童女掖之,祀以马粪,打鼓歌“马粪香歌”,三祝,神则跃跃,拜不已者,休;倒不起,乃咎也。”

“望前后夜”“望”指的是农历十五,“望前后夜”就是农历十四的得后半夜。老北京人请紫姑的时间是在“望前后夜”举行,也就是正月十四的后半夜,实际也是正月十五了。

北京地区正月十五“请紫姑”的习俗,书中虽有记载,但这种习俗的流行,在老北京时似乎不是十分的普及。究其原因,“请紫姑”的这个习俗就是“扶乩问卜”,比较适合“小众活动”,不适合大众活动。

前面提到,“请紫姑”“祀以马类,打鼓歌‘马粪香歌’”。不知为何祭祀紫姑使用马粪,并做“马粪香歌”。找一首《燕都杂咏(民)》中记有的五言句:“敝帚挂红裳,齐歌马粪香,一年祝如愿,先拜紫姑忙”。

《中华风俗历(民)》中记述:请紫姑的活动“各地有所不同,一般都是在厕所或猪栏边进行,有的是用旧衣服包在扫帚上或用玉米秆、稻草扎人,并糊以五颜六色的彩纸,用葫芦瓢等画成紫姑的头脸。迎紫姑时要念咒语:“子胥(其夫)不在,曹夫人(大妇)已行,小姑可出嬉。”如果扫帚变重,表示紫姑神降临,就可以向紫姑卜问能以数字回答的问题了,据说扫帚会点头作答。有的地方则不以扫帚等扎紫姑神,而是提着觉重者,则是神来,可占众事。”

老北京请扶乩紫姑都在房间内,请紫姑时“口念卜词:‘子胥不在,曹夫己行,小姑可出。’”的意思是:你的女婿(丈夫)不在这,曹姑(大妇)也不在,小姑可出戏(小姑指的是紫姑)。

对“请紫姑”“扶乩问卜”的这种习俗,历史上的一些名人也十分相信。苏轼自己曾经说过,他就见过紫姑,并为此写了《子姑神记》记述此事。文中写道:“予往观之,则衣草木为妇人,而置箸手中,二小童子扶焉,以箸画字曰:‘妾,寿阳人也,姓何氏,名媚,字丽卿。自幼知读书属文,为伶人妇。唐垂拱中,寿阳刺史害妾夫,纳妾为侍妾,而其妻妒悍甚,见杀于厕。妾虽死不敢诉也,而天使见之,为直其冤,且使有所职于人间。盖世所谓子姑神者,其类甚众,然未有如妾之卓然者也。公少留而为赋诗,且舞以娱公。’”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也记述了扶乩请紫姑:“大抵幻术多手法捷巧,惟扶乩一事,则确有所凭附,然皆灵鬼之能文者耳,所称某神某仙,固属假托。”沈括在《梦溪笔谈》记述:“旧俗,正月望夜迎厕神,谓之紫姑。亦不必正月,常时皆可召。”

(二)灯节四记

【试灯】

《宛署杂记》中记有:“十四日曰试灯,十五曰正灯,十六曰罢灯。”中华风俗历(民)》中记有:正月十四日“本日为灯节第一天,故名‘试灯’”。

试灯指的是在灯节的正日子前,也就是正月十四的晚上,将所有灯都点明,包括十五晚上的表演也都预演,此举称为试灯。

(三)皇家习俗

【宫苑中张灯】

《北平岁时志》中记有:“西苑张灯,至正月十四夜起,至十六夜止。(《人海记》)”

【宗亲宴】

《养吉斋丛录(清)》中记有:“正月十四日,宗亲宴,皆近支亲藩。道光间,在奉三无私。定例,皇子位次,在亲王、郡王上,惟家宴则近支诸王与皇子以长幼为序。”

【飨群臣】

《清稗类钞(民)》中记有:“康熙壬戍元夕前一日,圣祖飨群臣于乾清宫,作升华旁嘉宴诗,人各一句,七字同韵,仿柏梁体。上首唱曰:‘丽日和风被万方。’以次而及满大学士勒德洪、明珠,皆拜辞不能。上为代二句曰:‘卿云烂漫弥紫闾,一堂喜起歌明良。’且戏曰:‘二卿当各釂一觞以酹朕劳。’勒德洪果捧觞叩首谢。次日,颁御制序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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