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知”e点
北互知产小课堂
4月2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十起涉短视频著作权典型案例。为充分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特推出多“知”e点 · 北互知产小课堂,以情景短剧形式,以案释法解读案例。
未经授权
随意使用网络上
来源不明的音乐
制作短视频
会给自己的作品
埋下侵权的隐患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助理侯荣昌
被告是一位知名短视频博主,经常在网络平台上更新自己创作的短视频。某天,一家音乐公司将他起诉到了法院,主张博主的某条短视频中使用的配乐为该公司录制,而这位短视频博主并未获得授权,因此要求博主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短视频博主有没有侵权?
博主的行为确实是侵权的。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公司确系这条短视频配乐的权利人,被告短视频博主在选取配乐制作短视频时并未取得公司授权,因此侵害了对方的权利,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北京互联网法院
在此提示
出镜:侯荣昌、李绪青、高雅
编辑:任惠颖、刘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