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师曾的《北京风俗》册后,原有潘语舲、张志鱼、王薳、叶恭绰四则跋语,其中张志鱼有云:
任公手藏系用七百金得来,日人某又出千金索骥,竟未如愿。此系国粹,鄙愿不遗于外人,实为万幸。
此跋写于“庚午岁暮”即1930年根儿上,所称“任公”者,梁启超也(1873-1929年),字卓如,号任公。陈师曾此册绘于1910年代中期,他1923年病逝。梁氏得此册算来是1925年后三四年。
梁启超当年买入陈师曾《北京风俗》画册,“系用七百金得来”。这笔买卖怎么样呢?换句话说,梁氏买得贵了,还是便宜了?这是每一个读者想搞清楚的问题。
在那个年头儿,“七百金”是个什么样价位?虚想无感觉,我们且拿点儿实例具象地体悟一下:
(一)1923年,鲁迅买入阜成门内宫门口西三条21号小院,大概是有北房三间、南房三间、西房二间(鲁迅自己在正房后又增设了闻名的“老虎尾巴”)。不足300平米吧,连同装修费用了约1000元。
(二)1926年,齐白石买入劈材胡同区域跨车胡同15号院落,似乎也是北房三间(著名的“铁栅画屋”即在此),南房五间、东西厢房共六间,300多平方米吧,用了2000多元。
今天的许多读者,一说买房子,计算得几近电脑中的数字闪烁。怎么样?如果当初梁启超无“国粹”之想,无“不遗于外人”之愿,转手让于“日人”,他立马就换来“千金”—这正好买“宫门口”那所房子。要不是,到齐白石买“跨车”时物价(包括房价)已有稍涨,但梁氏买半个“跨车”宅子还是够的。也就是说,三十多页的一个画册,一交手起码就是掏“七百金”,庶近乎一所、半所房产了,价可不低!
然而,今天的“西三条21号”与“跨车胡同15号”,平房、四合院,按其“区位优势”,按其“环境配比”,不值个三四千万、五六千万算“白玩”的吗!这是照市场面上“普通房产”估的价。倘若再加上“鲁迅”或“齐白石”的“名人效应”,其价位翻上一番也可能算少的!
房子是大涨了。那么,陈师曾的画册呢?
2003年,由笔者担任“责任编辑”,并撰《出版说明》,附有刘曦林先生精湛评价的《北京风俗》画册出版后,江西省的一位收藏家买了出版物后打来电话,问我想买这套原作行不行:“钱是不成问题的。”
我笑答:“这画册在中国美术馆展示的玻璃柜中陈列着,当年梁启超不愿‘遗于外人’。今天国家级美术馆更不会允其流出馆外吧。”
拿房子来比,今天的读者大都会有“实感”,但毕竟不是一个“行当”—隔行如隔山。我们还是沿着“书画”这一路来做考量吧。
1917年,初到北京的55岁“老画师”齐白石结识了比自己小十三岁的陈师曾,甚得陈的指教,感叹说:“此次到京,得交师曾做朋友,也是我一生可纪念的事。”
1922年,陈师曾带上齐白石的几幅画赴日本参加中日绘画联展,没想到齐画受到热烈欢迎,一销而空。齐老人赋《卖画得善价复惭然纪事》:
曾点胭脂作杏花,百金尺纸众争夸。
平生羞杀传名姓,海国都知老画家。
诗下他还加了个注:
陈师曾壬戌春往日本,代余卖杏花等画,每幅百金,二尺纸之山水得二百五十金。
什么意思?乃是齐氏一平方尺的花鸟画卖一百元,二平方尺的山水画卖二百五十元。
陈师曾的《北京风俗》计34幅,每幅纵28.6厘米、横34.6厘米—这已足可当“一平方尺”视之的。作为当时北京画坛的领袖人物,又是齐白石的老师、引路人,他的画价怎能抵不上他的弟子呢?若按齐氏的“百金尺纸”来推算,《北京风俗》这一画册或卖三四千元也是顺理成章的。
只是,因为是大名鼎鼎的梁启超买,再因为目前尚不清楚的卖主这其间搭上什么人情,人家就“七百金”“让”给梁启超了!
人情重于金钱。在中国这个崇尚儒家文化的国度里,自古而然。
作者:杨良志
编辑:薄梦嫄 王诗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