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于2019年与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39600元,后因EVUS(签证更新电子系统)登记不成功,未能出行。其遂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旅游费用。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旅行社退还8389元,已为本次出行实际支出的费用无需退还。
张先生诉称,其于2019年与旅行社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39600元,约定一家三口将于9月出发出境旅游,出签时间及方式为自备签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旅行社工作人员称EVUS由旅行社来做,事实上变更了旅游合同关于自备签证的约定。后旅行社帮张先生夫妇完成了EVUS电子签证更新系统的登记,并反馈了显示“已登记”的截图页面,但告知其女儿小张的EVUS登记不成功。张先生在大使馆确认小张的签证于9月4日被吊销,由于重新签注的时间已来不及,故小张不得不被动放弃了旅游。出发当天,张先生夫妇因值机时无法查询到EVUS登记,不能出登机牌,导致无法出行。张先生认为未能出行的原因在于旅行社怠于履约、拖延操作、简化填写EVUS相应信息且填写有错误,未预留足够解决突发事件的时间,故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旅行社辩称,不同意张先生的诉讼请求。根据合同约定,护照和签证都应该是旅游者自己办理,我公司无法代办签证。EVUS不是签证,是签证电子更新系统,出行前要将张先生一家三口的护照信息、签证信息及家庭信息录入到EVUS系统中,打印出系统截屏,用系统截屏和其护照、签证到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本次没有完成旅游合同是张先生自身原因导致的,我公司不存在任何过错,没有违反旅游合同的行为,且我公司为其此次出行已产生相应费用,因此不同意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旅行社对于张先生一家三口未能出行的后果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首先,从旅行社提交的9月EVUS网络打印件来看,张先生和姚女士的EVUS电子签证更新系统状态系“已登记”,且通过系统生成的登记申请号码可以进入各自的EVUS登记申请,对特定信息进行更新。庭审中张先生提交的10月EVUS网络打印件显示的“登记申请号码”与9月的明显不一致。且张先生亦不能举证证明9月至10月期间从未有人再次使用其和妻子的相关信息进行过EVUS电子签证更新系统的登录或信息修改。故张先生所主张的登记不成功页面里的相关信息系旅行社所填写、相关填写内容过于简单且存在错误一节,依据不足,不应予以采信。
其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导致本次无法出行的原因是双方无法控制的因素;且张先生认可显示签证被撤销是EVUS系统反馈的信息,而EVUS系统与大使馆是两个不同的系统。基于此,从客观角度而言,无论旅行社提前多长时间去完成EVUS登记,亦无论该登记是旅行社帮助张先生完成还是张先生自行完成,均不能确保出行当天其EVUS登记状态不会出现异常变化。故对于该不可控因素决定的事项,不能仅以完成时间距离出行时间的长短来判断旅行社是否存在怠于履行、拖延操作之过错。
最后,张某未能出行的原因系签证被吊销,因此无法进行EVUS信息的登记录入,该结果与旅行社的合同履行行为之间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因此张先生一家三口未能出行的原因非旅行社的过错或违约行为所致,张先生要求旅行社退还全部旅游费用之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EVUS(签证更新电子系统)是指持有十年有效B1/B2,B1或B2(访问者)签证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个人基本信息在线定期更新系统,以协助其赴美旅行。除了有效签证外,上述旅客必须完成EVUS登记,以便获得许可进入美国。被要求进行EVUS登记的旅客如果没有有效的登记,将不能获得登机牌或者经由陆地入境口入境。EVUS登记自2016年11月29日开始强制施行,可以由旅游者本人进行登记,也可以由他人代为登记。但因登记时必须使用英文,且涉及对相关信息的正确识别及准确填写,故一般的旅游服务合同中少有专门涉及EVUS登记的填写责任问题。
根据公开网站查询信息可知,EVUS的登记状态有四种:
(1)ENROLLED已登记。表示旅行授权已获批准。
(2)PENDING待处理。该回复并不表示有负面的结果,决定通常会在72小时内做出。
(3)UNSUCCESSFUL ENROLLMENT登记不成功。表示没有被授权以访客身份前往美国。
(4)THE STATE DEPARTMENT HAS REVOKED YOUR VISA,签证已被注销。此时,需要重新办理签证。
通常情况下,签证状态如果正常、护照有效期不低于6个月,且登记信息填写完整、准确,EVUS的登记不会不成功,或成功后又变为不成功。本案中,张先生主张EVUS登记不成功是因为旅行社代填写时相关信息错误且不完整导致的。但在张先生不能排除其自身签证状态异常因素的情况下,其该主张不能当然成立。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文/海淀法院 黄杨、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