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这些套路要小心
2023-06-15 21:24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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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不会掉馅饼,地上只会有陷阱!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 低门槛、零风险、高利息、日返息”

面对这么多的诱惑您是否动心过

千万警惕

这些都是非法集资的“障眼法”

今天小石带大家一起看几个

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

避免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一起来看看

案例一

刘某平先后成立多家公司,伙同他人,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众筹开发老年人网络社交平台“红舞联盟”手机应用软件为由,约定8%-14%年化收益率并承诺保本付息,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爱好广场舞的老年人公开宣传。为吸引老年人投资,刘某平等人在“红舞联盟”推出聊天交友、舞蹈教学、舞场定位、活动报名、积分换购、推荐抽奖等功能,拉拢老年人下载注册。同时,在线下通过发放统一服装、组织广场舞比赛、申请万人同舞“吉尼斯”世界纪录、组织用户旅游考察等方式进行宣传。为拓展吸收资金渠道,刘某平等人吸纳原有社区广场舞队加入“红舞联盟”,将部分广场舞组织者、教学者发展为业务员吸收资金。为解决老年人线上签合同、转账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并规避监管,业务员均在线下与老年投资者签合同收取资金。向12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7亿余元。2022年4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刘某平有期徒刑九年。

案例二

上海某影视公司在石景山区苹果园地区某写字楼成立了一个分公司,以众筹拍电影的名义,向老百姓募集资金,电影海报是众星云集。公司承诺电影上市后,按照票房收入给投资人分红,分红回报至少50%,但是要等电影拍完上线才能兑付,起投是1000元,有近200名群众上当受骗,该公司已被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1、非法集资无论采取什么形式,集资者都会把“回报率”定的很高,而且获取的时间很短,超高额的经济收益具有很强的诱惑性,部分社会公众缺乏法律观念和理性心态,幻想“一夜暴富”,也有少数人明知是投资陷阱,仍抱有侥幸心理,冒险参与,还有的人为了获取优厚“提成”,甘愿充当不法分子的“帮手”,结果害人害己。

2、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公众收入增加,社会上闲散资金增加,而目前社会投资渠道相对较少,为非法集资提供现实可能性。公众应该采取适当的自我保护措施,提升自身的防范能力和防范意识,合理做好资产配置规划,不要把投资理财当成唯一的理财手段,更不要轻信平台许诺的高收益,以免误入歧途。

3、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需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增强理性投资意识,认清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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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官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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