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
我的担保贷款怎么办?
开发商交房不合格
我可以主张赔偿吗?
刚买的房子被查封
我的合法权利如何保障?
别急,这场通报会为您解答
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10月12日,大兴法院召开“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介绍该院近年来审理的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基本情况、特点,以及针对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常见问题推出的工作举措,并通过典型案例提示此类消费风险,以促进开发商自我规范,引导购房者理性维权。
大兴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芳芳主持此次通报会
大兴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任喜堂通报该院近年来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审理情况及主要类型
“商品房交易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不断增加,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售商品房逾期难交付、逾期难办证等问题引发了较多争议。”据任喜堂介绍,大兴法院通过专项调研,分析近三年办理的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发现其主要表现出6种类型:即逾期办证类争议,主要涉及消费者请求办理房屋变更登记的权利;逾期交房类争议,主要涉及消费者的房屋交付请求权;虚假宣传类争议,主要涉及消费者的知情权;房屋质量类争议,主要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权、获得赔偿权等;解除类争议,主要涉及消费者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权、价款返还请求权;执行异议类争议,主要涉及消费者的物权期待权、房屋交付请求权。
大兴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彬通报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特点,介绍大兴法院针对此类案件推出的亮点举措
据了解,与其他案件相比,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呈现“三高一低”的特点,即购房者起诉占比高、群体性纠纷占比高、后续衍生诉讼与其他类型案件相比发生率高,以及案件调解率较低。“针对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的复杂情况,我院完善五项工作举措,做到‘五个强化’。”张彬介绍道,大兴法院以“落实能动司法,强化诉源治理机制;打造专业审判,强化裁判规范化建设;完善管理方式,强化院庭长监督职责;主动对接需求,强化社会治理共建效能;积极普法宣传,强化审判职能延伸”等五项具体举措为抓手,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护航辖区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大兴法院民一庭法官张雪薇通报四起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典型案例并进行法律提示
通报会上,张雪薇通报四起大兴法院审理的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典型案例,涉及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当事人请求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主张经济损失等多个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并逐一进行法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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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点评
王巍
北京市人大代表
本次新闻通报会通报了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的审理情况,并通过典型案例提示法律风险,做法值得充分肯定。希望法院在举办新闻通报会的同时,注重总结归纳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以更加多元化、常态化、通俗化的形式进行提示提醒,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石爱军
北京市人大代表
商品房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本次通报会提示商品房交易中的潜在法律风险,有力地回应了群众关切。希望法院加强普法宣传,通过漫画、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促使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为百姓权益保驾护航。
陈涛
北京市人大代表
人民法院案件多、压力大、责任重,法官通过案件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希望法院进一步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引领社会风尚。
供稿:大兴法院
编辑:曲畅 郭进
摄影:安佳旭
审核:张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