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2 14:39
关于在普宁市占陇镇、里湖镇、流沙南街道、池尾街道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普宁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新增以下风险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新增高风险区:
(1)占陇镇新寮村下乡寨外向南二巷三座
(2)占陇镇下村村下桥头0049号
(3)里湖镇冷美村林厝寨新寨场45号
(4)流沙南街道光草洋村宫后园第三街33栋东梯
(5)流沙南街道东埔村新兴区新兴园三幢西梯
(6)池尾街道上寮村上寮电商园大门对面的宁和微公寓
上述区域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困难,可向现场管理人员求助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新增低风险区:
池尾街道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区域内人员离开本区域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疫情防控事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普宁市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附图
占陇镇新寮村
占陇镇下村
里湖镇冷美村
流沙南街道光草洋村
流沙南街道东埔村
池尾街道上寮村
关于解除普宁市流沙北街道、流沙南街道、军埠镇、洪阳镇部分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普宁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解除以下区域的高风险区管理,实行低风险区疫情防控措施。
(1)流沙北街道兰花社区兰花新村49栋西梯
(2)流沙南街道后坛村兴田园A栋东梯
(3)军埠镇莲坛村下园四片陈淑芳服装加工厂及对面民宅
(4)洪阳镇鸣岗村玉岗新村小区第九栋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遵守防疫规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强化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