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科举】科举永制 八股取士
首都图书馆

2022-04-27 14:13 语音播报


元代科举基础

元代科举考试分为乡试(行省考试)、会试、御试三级。御试结果分为左、右两榜公布,“右榜”为蒙古人、色目人,“左榜”为汉人、南人。两榜各分三甲,两榜状元以右榜状元为尊。

元代选用程朱理学为考试内容。规定科举主要从《四书》、《五经》中命题,其中《四书》用朱熹的《章句集注》。改变了唐代以来以诗赋文学取士的格局,将经义进士科、词赋进士科和策论进士科三者合为德行明经科。在考试内容和科目设置方面,明清科举基本上沿用了元代的做法,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

朱熹

《四书》朱熹 《章句集注》

明代科举发展

征伐期间:荐举选材

朱元璋在征伐期间,以荐举选材,选拔大量人才,如“浙东四贤”。

洪武三年:开科取士

洪武三年,朱元璋宣布开科取士。打破三年开科一次的惯例,各行省连续三年举行科举,全国当年乡试录取的举人,全部免会试,直接赴京城听候任命,尽快补充各地官员的缺额。

洪武六年:停罢科举,恢复荐举

在连续三年开科取士之后,朱元璋对选出的没有实际行政能力的年轻书生非常失望。于洪武六年停罢科举,恢复荐举制度。尽管举荐的人数增加,但朱元璋对荐举人才的实际效果还是不满意。

洪武十五年:恢复科举,荐举与科举并用

洪武十五年发布诏令,宣布恢复科举制度,同时保留荐举制度,使明代的选士制度转变为荐举与科举并用。

洪武十七年:颁布科举程式,后世以为永制

洪武十七年颁布“科举程式”,奠定明代科举的基本规制。《明史》的评价是:“十七年始定科举之式,命礼部颁行各省,后世以为永制。”

朱元璋

《明史》的评价

八股文是明代出现的科举考试文体。明代规定乡会试头场考《四书》义三道,每道二百字以上;经义四道,每道三百字以上。第二场“试论一道,三百字以上;判语五条,诏诰章表内科一道”。第三场考经史策问五道。

光绪二十七年,慈禧太后发布懿旨,停用八股文,在中国科举史上沿用500余年的八股文走下了历史舞台。八股文虽对文学的发展有间接的作用,也确实选拔出一批才智之士,却诱使千千万万读书人钻研这种复杂精细的考试文体。

让我们走进视频,看“科举程式”颁布过程的一波三折,听专家点评八股文在科举时代的特殊意义。

阅读北京

编辑:康健

打开APP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