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4 22:33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从2023年9月1日起,本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320元调整到2420元,增加10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6.4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2元/小时。
编辑:王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