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3 08:02
张家口市宣化区关于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需要,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链条,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12日24时起,决定对宣化区部分高风险区进行调整。
将利民上院8号楼1单元、3号楼,河子西镇肖家坊村,河子西村,玉皇庙街11号院1号楼1单元、4单元,康居小区1号楼1单元,安广小区6号楼2单元,恒基花园18号楼4单元、11号楼4单元、6单元,柳树巷钟楼大街35号院1号楼2单元,和平小区3号楼1单元,宣赤路北东15排、14排,演武厅烤鸭店胡同,尚东国际9号楼1单元,望京福地5号楼2单元,雅馨苑1号楼2单元,支家桥建行家属楼4单元,洋河南8号院,城上城A区5号楼,旭日嘉园2号楼2单元,洋河南镇头台子村,造纸厂家属院8号楼1单元,洋河南镇家兴小区3号楼6单元,春光乡大东村,钢鑫小区9号楼2单元、11号楼4单元,世纪光华74号楼6单元、29号楼4单元。以上调整为高风险区域,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其他区域均为低风险区。以上区域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张家口市宣化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2日
张家口市怀安县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11月12日,我县新增1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对我县风险区进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将怀安县柴沟堡镇山水沟东菜园附近平房区(西至生产街更生街西一条(西)、北至生产街东菜园一巷、东至更生街西一条(东)、南至更生街西二条)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截至目前,怀安县共有柴沟堡镇汽车站燕子饭店附近平房区、柴沟堡镇农银小区1号楼1单元和柴沟堡镇山水沟东菜园附近平房区3个高风险区;其他地区均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张家口市怀安县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指挥部
2022年11月12日
张家口市桥东区关于划定高风险区的通告
11月12日我区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桥东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具体通告如下:
将桥东区大仓盖镇人头山村、桥东区姚家庄镇王家寨村划定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控措施。
本次调整后,桥东区辖区内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桥东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2日
张家口市怀来县关于划定风险区的通告
鉴于我县出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划定我县京西市场天意百货、新城佳苑8号楼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怀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2日
张家口市康保县关于调整中风险区的通告
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规定,决定自2022年11月11日21时起,将康保县康保镇康河东侧、五金路西一道巷北侧、康乐路(西侧、北侧)、康惠路西侧、工业街纺西一道巷南侧的合围区域,忠义乡水泉村2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本次调整后,康保县全域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请广大居民继续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主动配合做好测温、验码、扫场所码,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规范就诊。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张家口市阳原县关于划定高低风险区的公告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12日起,将阳原县化稍营镇怡和家园小区商业街路南30号至66号划定为高风险区,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县域内其他区域均为低风险区。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阳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