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3 10:39
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11月22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和专家研判,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新划定部分高风险区,扩大部分高风险区范围,起算时间以最后一例阳性病例末次离开该区域之日起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划定高风险区具体点位(13个)
跃进村街道(2个):渝钢村68栋(11月21日起算),蓝光御江台2期(11月22日起算)。
春晖路街道(4个):松青路1028号国瑞城老1期(11月22日起算),秋实小区(11月22日起算),中甬优米优米(11月22日起算),阳光花园(11月22日起算)。
九宫庙街道(2个):卢山锦程(11月22日起算),洄龙园(11月22日起算)。
八桥镇(3个):雅居乐一期(11月22日起算),雅居乐二期(11月22日起算),雅居乐三期(11月22日起算)。
跳磴镇(2个):蓝沁苑一期(11月22日起算),石盘村(11月22日起算)。
二、扩大高风险区范围具体点位(6个)
新山村街道(3个):将新宝龙2栋调整为新宝龙1、2、3栋;将长河原5栋调整为长河原;将钢花村20栋调整为钢花社区(新山村街道辖区钢花路以东,钢铁路以西,钢花支路以北,跃进路以南区域)。
九宫庙街道(1个):将紫苑大厦门市调整为紫苑大厦。
春晖路街道(1个):将三木花园18栋1单元调整为三木花园。
跳磴镇(1个):将蓝沁苑二期4栋调整为蓝沁苑二期。
以上高风险区域均从11月22日起算。
三、防疫措施
(一)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落实闭环转运。区域外人员原则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无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二)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三)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 5 天无新增阳性感染者,经专家研判后动态调整管控措施;期间若检出阳性感染者,则重新计算封控期。
(四)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五)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六)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11月22日 第2次)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和专家研判,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新划定部分高风险区,扩大部分高风险区范围,起算时间以最后一例阳性病例末次离开该区域之日起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划定高风险区具体点位(2个)
新山村街道(1个):锁口丘24栋(11月19日起算)。
九宫庙街道(1个):钢花路844号(11月22日起算)。
二、扩大高风险区范围具体点位(1个)
八桥镇(1个):将中交丽景1期9栋1单元调整为中交丽景1期(11月22日起算)。
三、防疫措施
(一)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落实闭环转运。区域外人员原则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无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二)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三)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 5 天无新增阳性感染者,经专家研判后动态调整管控措施;期间若检出阳性感染者,则重新计算封控期。
(四)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五)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六)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新增九龙坡区高风险区的通告
九肺炎指发〔2022〕130号
根据当前九龙坡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并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新增辖区疫情高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具体点位
杨家坪街道点位:新胜村社区新胜二村1号、新胜二村15号、兴胜路2号3幢、新胜三村7栋、前进支路8号、海丰楼、兴胜路6号;前进路社区西郊路2号、九龙商业城;西郊三村社区金汇园17号、上游三村8号(轻轨综合楼)、西郊路28号(广厦经典)、杨渡村300号;兴胜路社区建工三村3栋、建工二村47号、新华一二村社区散居楼栋(新华三村17-20栋,24巷22-24号);团结路社区佳宇大厦、跃华小区、直港大道10号。
谢家湾街道点位:谢正街社区文化七村29栋、文化七村新16栋2单元、金茂珑悦1栋、文化七村64号;赵家山社区文化七村35栋2单元;华润凌江社区华润二十四城二期紫云府19栋、华润二十四城三期万象里28栋、华润二十四城四期31栋、华润二十四城万象里永辉超市;解放台社区祥瑞新城2栋、祥瑞新城4栋、东原九城时光14栋;劳动三村社区劳动三村28栋2单元、艾佳沁园5栋2单元;杨坪社区和园A区3栋。
渝州路街道点位:六店社区半山公馆、万科锦尚小区一期、半山七号;科园一路社区科三街汉庭酒店、金华大厦;白马凼社区白马凼1号、康德城市风云、联芳桥片区(7号、8号、9号)、华宇时代星都;渝州一社区:香榭街谊品生鲜店、晶蓝公馆小区;渝州二社区蜜城小区;红育坡社区长石村小区。
石坪桥街道点位:造漆村社区绿洲华府4栋;建筑村社区奥园金域2栋;横街社区保利爱尚里尚彩1栋;新视界社区街坊邻居2栋;冶金村社区冶金四村7栋、8栋、11栋、12栋、13栋、15栋、16栋;后街社区建筑二村8、9栋。
九龙街道点位:杨渡路社区杨渡一村24栋、九建家属区2栋;杨渡村社区顺通花园48栋、龙城锦都46栋、九龙大厦、上方锦橙塆2栋;水碾社区佳怡梧桐居4栋;龙泉社区朵力名都16栋;巴国城社区红狮大道27号2栋;马王社区马王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新四村(宝辉怡康苑除外)、易家小区;盘龙新城社区万科西城1期1栋、盘龙1号巴黎苑5栋。
石桥铺街道点位:朝阳路社区大升名都;渝州新城社区雨田秫园、石新路47号及49号楼栋、跃华花园;柏林社区花漾嶺1栋;紫薇社区紫薇北苑7栋;石新路社区新德铭居;馨梦园。
二郎街道点位:石杨三社区强发百年2栋。
中梁山街道点位:康苑社区随缘居、福缘尚城;福苑社区半山二期;协兴村社区林语小院、协兴村1号、协兴村(1栋、13栋、14栋、15栋、16栋、24栋、29栋、35栋、38栋、43栋、46栋、51栋、64栋);共和村综合楼片区;半山二村社区圣马小区;华福家园社区华福家园小区。
西彭镇点位:双岗村西南塑料城民工宿舍。
二、防控措施
1.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防止人员外出流动,严格做到足不出户。对因就医等特殊确需外出的,须经社区防控办公室协调安排,实行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每天上午、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填写健康监测登记表。
6.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按程序经疾控专家研判后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调整;若5天内发现新增感染者,则重新顺延起算时间。
7.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各点位管控时间更新表
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将沙坪坝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具体点位和时间
1.井口街道:金杜洋光小区。
2.回龙坝镇:西溪桥村;回龙坝村。
3.中梁镇:新发村桂花垭口社2号、3号、6号至9号、10号至12号、14号至19号、21号至29号、31号;黄樱树社1号至3号、5号、7号至8号、10号、12号、21号、23号至26号、29号至30号、32号至34号、36号至38号、41号连片区域。
4.陈家桥街道:龙湖开元小区。
5.覃家岗街道:天骄年华小区。
6.小龙坎街道:上土湾片区。
7.童家桥街道:政法一村。
8.丰文街道:龙腾丰文A区、B区。
以上点位自2022年11月22日22时起算。
二、管理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2.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再作相应调整,继续实施全域协同防控措施。
3.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未尽事宜,以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重庆市巴南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划定巴南区疫情高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年第182号)
根据当前巴南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市、区两级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新增划定我区部分高风险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一)调整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时间从2022年11月20日12时起计算。
1.龙洲湾街道(12个):解放村,团结村,龙辉社区,龙滨社区,道角村,龙海社区,独龙桥村,龙腾社区,金源御府小区,万友四季缤纷小区,凯川紫依云小区,江尚怡景小区。
2.李家沱街道(23个):李正街社区除得胜村12-19栋以外区域,龙家湾社区除红岩电扇厂以外区域,其龙村,恒大城社区,西流沱社区,茶花社区,宝盖寺社区,其龙社区,五园湾社区,马二社区,群乐村,滨江社区,林荫社区,青年塘社区,渝纱社区,八公里社区,青岩社区,松柏林社区,合建社区,光明社区,马一社区,桥南社区,光明村。
3.南泉街道(11个):正街社区,红旗村,虎啸村,长南桥社区,白鹤村,和平村,金古村,金鹿社区,福鹿社区,凤华康城,樵坪春晓小区。
(二)调整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时间从2022年11月22日0时起计算。
1.龙洲湾街道(3个):梅家梁社区,龙华社区,龙锦社区。2.鱼洞街道(1个):箭河社区。
3.李家沱街道(2个):李正街社区得胜村12-19栋,李家沱红岩电扇厂。
4.花溪街道(5个):先锋村,柳镇社区,苦竹坝社区,荷花坪社区,岔路口社区。
5.南泉街道(1个):红星村。
6.惠民街道(2个):惠西路221号职工宿舍,胜天村。
7.界石镇(2个):重庆数智产业园A区,梨花社区沪渝时代超市。
8.木洞镇(2个):南涪路时装产业园15号楼,尚盟C区。
9.安澜镇(1个):安澜场镇,巴联村9社。
10.重庆公路物流基地(4个):巴南区南湖路1号,巴南华府小区,普洛斯物流园,霍氏百利威。
二、管控措施
1.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防止人员外出流动,严格做到足不出户。对因就医等特殊确需外出的,须经社区防控办公室协调安排,实行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每天上午、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填写健康监测登记表。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6.实施封控管控后按第1、2、3、5天频次进行检测。对出现阳性病例的楼栋上门采样;对没有发现阳性病例的楼栋,居民有序下楼采样。若无异常,将动态调整管控措施;期间若检出阳性感染者,则重新计算封控期,并按上述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巴南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新增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年第170号)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疾控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2日12时起,将渝北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一)龙溪街道:
(1)新牌坊维酒店·凡;
(2)都市坐标小区;
(3)依山小区。
(二)龙山街道:
(1)安泰佳苑小区;
(2)福帝宾馆;
(3)华渝六小区。
(三)龙塔街道:
(1)无专厂小区;
(2)鲁能星城12街区;
(3)公园置尚·云尚;
(4)月友精品酒店(重庆观音桥店);
(5)豪泰酒店(紫荆路店)。
(四)两路街道:
(1)横街11号;
(2)千寻途之港湾酒店;
(3)两路枫景小区;
(4)双凤路205号;
(5)汉渝路215号;
(6)汉渝路以北、泽科兴城小区以东、特殊教育学校以南、汉渝路小学以西的围合区域;
(7)汉渝路1巷道路沿线以西、渝航路以北、天灯堡市场以东的围合区域;
(8)渝航路以北、双凤路以东、双凤路四巷以南、渝航路二巷以西的围合区域;
(9)渝航路以北、渝航路一巷以东、汉渝路以南、汉渝路一巷以西的围合区域。
(五)双凤桥街道:
(1)新城芳居小区;
(2)泽科空港明珠二期;
(3)观月山水小区。
(六)仙桃街道:
(1)金茂茁悦小区;
(2)香城雅郡小区;
(3)空港佳园E组团、G组团。
(七)回兴街道:
(1)鑫宿酒店;
(2)文杰心海湾小区;
(3)南方玫瑰城橙瑰苑;
(4)宝桐紫花园;
(5)汀香树小区。
(八)宝圣湖街道:
(1)枫桥水郡小区;
(2)成刚大楼;
(3)湖山花园小区;
(4)城市假日小区;
(5)香山美筑小区。
(九)龙兴镇:
桥达天蓬樾府樱花里小区。
(十)木耳镇:
水木香榭小区。
(十一)玉峰山镇:
(1)龙门村21组;
(2)环山村17组。
二、防控措施
(一)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经社区审核同意并协调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二)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三)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四)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根据情况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本通告未尽事宜,以渝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北碚区关于增加疫情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11月23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导则(试行)》(渝肺炎组疫发〔2022〕120号)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1月23日1时起,在辖区内增加高风险区14个,调整高风险区5个。现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一)增加点位
1.施家梁镇(3个)
施家梁村,狮子村,施家社区(不含大方合成家属区至三胜老街片区);
2.童家溪镇(1个)
同兴南路80号、84号、92号、92号附3号及周边门面;
3.澄江镇(1个)
史家村;
4.金刀峡镇(1个)
响水村;
5.北温泉街道(1个)
新华花园;
6.东阳街道(2个)
先锋村,西山坪村;
7.蔡家岗街道(1个)
金科金辉美院D区;
8.歇马街道(4个)
东风街125号,红一村32号,歇马路134号,歇马广场小区A4栋。
(二)调整点位
1.童家溪镇(1个)
同兴村水口组(原为同兴村水口组95号、同兴村水口组26号、46号、57号、60号、60号附1号、附60号、69号);
2.天生街道(2个)
人民村11-17号(原为人民村11号1单元),云泉路、奔月路、龙溪路、碚峡路合围区域【含新星路1-37号单号、云泉路1-41号单号、碚峡路260-272号双号、劳动村全号、奔月路47-97号单号、龙溪路142-152号双号门店】(原为劳动村40号,碚峡路270号2单元);
3.蔡家岗街道(2个)
碚都佳园D区(原为碚都佳园D区2栋),中昂星汇(原为中昂星汇7栋)。
二、防控措施
1.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须外出的,需经社区(村)审核同意并协调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3.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4.实施封控管理后,所有人员按第1、2、3、5天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期间出现阳性感染者后,重新按上述频次进行核酸检测。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未尽事宜,以北碚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北碚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重庆市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南岸区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南岸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区专家研判和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11月22日在辖区内划定高风险区。具体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38个)
1.南坪街道(13个):黄桷渡社区、阳光社区、东路社区、东兴路社区、响水路社区、金紫街社区、玛瑙溪社区、珊瑚村社区、星光社区、正街社区、后堡社区、南城社区、西路社区。
2.铜元局街道(1个):融创玖玺台。
3.龙门浩街道(17个):彭家湾、七必居、社会主义学院家属区、前驱路108号、上新街33-190号、东原1891C馆、东原1891D馆、东原1891E馆、涂山路25-272号、上一巷50-55号、上二巷5号、滩子口79-83号、一天门1-141号、茶亭1-140号、莲花山2-198号、立新村1-69号、下浩社区。
4.峡口镇(7个):大兴场社区、西流村、大石村、大田村、柏林村、大兴村、五星村。
二、管控措施
1.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对因就医等特殊确需外出的,由社区(村)做好审核登记,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3.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4.每天上午、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填写健康监测登记表。
5.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根据情况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6.做好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重庆市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88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江北区部分区域调整划定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一)石马河街道:
1.凤凰湾纯水岸(一期1栋、12栋);
2.河嘴47号。
(以上点位自11月22日0时起)
(二)大石坝街道:
1.天桥、石门片区(除洺悦府、山水家园、九村174-176号、石门加油站、下石门287号、下石门288号、下石门332-334号外);
2.富强村、盘溪片区(富强村66号、106-156号,盘溪综合楼、盘溪15-16号,渝江村60-64号);
3.科苑小区;
(以上点位自11月22日0时起)
4.石韵桂园11幢1单元;
5.大顺商厦(7单元、9单元);
6.丽景园18栋;
7.凯洋富润园3栋;
8.首创鸿恩小区一期2栋;
9.东原D7(一期5栋、6栋,四期1栋、7栋);
10.东原D8公馆3栋;
11.东方明珠小区(4栋、5栋);
12.东方港湾小区(A7栋、A9栋、A12栋);
13.新石村149号;
14.东海岸13栋;
15.石油大庆村(A区3栋1单元、B区13栋);
16.前卫江畔A栋。
(以上点位自11月21日0时起)
(三)华新街街道:
1.御龙天峰10栋;
2.光华观府国际9栋;
3.野水沟14号;
4.金砂水岸9栋;
5.华新村(340号、342号);
6.东方家园义苑(A栋、B栋、E栋);
7.桥北村88号2单元;
8.桥北村89号3单元;
9.华新村202号;
10.金竹苑1栋。
(以上点位自11月22日0时起)
(四)五里店街道:
1.融景城尚峰6栋;
2.富强二村(9号、14号、108号);
3.富强五村8号;
4.团结村186号;
5.工校三村(8号、10号、13号、14号、16号、72号、74号);
6.万丰二村(53号);
7.御庭苑小区(2栋、5栋);
8.红土地100号(5单元、7单元);
9.康田万丰小区(2栋、3栋);
10.万丰花园(5栋);
11.红土地老街33号;
12.瑞龙凤翔花园A栋;
13.蓝色经典小区(8栋、9栋);
14.融景城郦苑4栋;
15.黄泥村(79号、257号);
16.建新东路(331号、323号);
17.金科丽苑1栋;
18.珠江太阳城(A区1栋、8栋,D区1栋);
19.珠江国际6栋;
20.阳光100小区R8栋;
21.雨花村162号。
(以上点位自11月21日0时起)
(五)寸滩街道:
1.绿地保税中心二期3A栋;
2.万科御澜道(3栋1单元、4栋1单元);
3.中亿阳明山水小区(15栋、16栋);
4.江山名门E区4栋;
5.兰溪小区45栋4单元;
6.康丽园小区10栋3单元;
7.丽鑫宾馆。
(以上点位自11月21日0时起)
(六)铁山坪街道:
1.胜利花苑(2栋2单元、12栋1单元);
2.水语华庭中庭1栋;
3.华融现代城一期11栋;
4.港盛小区17栋;
(以上点位自11月21日0时起)
5.树新雅苑5栋(自11月20日0时起)。
(七)鱼嘴镇:
1.和韵家园南区(自11月22日0时起);
2.巨龙江山国际二期(自11月22日0时起);
3.巨龙江山国际三期(自11月21日0时起);
4.ABB智能迁建项目部(自11月21日0时起)。
二、管控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经社区(村)审核同意并协调安排专人专车,严格实行闭环转运;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调整为低风险区。
3.经营场所暂停经营,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5.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无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本通告未尽事宜,以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