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癫与文明》:福柯与哈贝马斯,法哲学的两种传统和进路
北京日报 | 作者 喻中

2023-02-17 10:03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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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癫与文明》 [法]福柯 著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法国的福柯和德国的哈贝马斯,堪称同时代的思想家,各具魅力。数十年来,哈贝马斯与多位思想人物都有思想争论,他与福柯的争论集中体现在现代性这样一个可以辐射多个领域、影响多个学科的主题。从法哲学的角度来看,理解福柯与哈贝马斯之间的争论,有助于透视法哲学的两种进路、两种传统。

福柯的哲学与哈贝马斯的哲学,虽然都可以归属于欧陆哲学这个大的传统,但是如果进一步细分,则可以看到,福柯的精神先驱主要是尼采,哈贝马斯延续了黑格尔的传统。如果我们把哈贝马斯视为20世纪的黑格尔,那么,福柯则相当于20世纪的尼采。透过尼采与黑格尔的不同,我们可以体会哈贝马斯与福柯之间的一个根本性差异:哈贝马斯可以归属于理性主义传统,福柯则可以归属于反理性主义的传统。

哈贝马斯在《交往行为理论》一书中认定:“言和行的理性历来是哲学探讨的主题,我们甚至可以说,哲学思维本身便产生于对体现于认识、言说和行动中的理性的反思,哲学的根本问题便是理性。”因而,现代性就是理性发展的产物,并且是以理性作为基础的。

相比之下,福柯则更多地关注各种非理性,譬如,疯癫就是其中之一。在《疯癫与文明》一书中,福柯希望通过疯癫这样的现象,更多地理解现代性的由来与处境,并以之应对现代性所面临的危机。他说:“我所提出的问题是:人类主体怎么会把自身当作知识的对象?是通过什么样的理性方式和历史条件?以及付出了什么代价?我的问题是:主体以什么代价才能讲述有关自身的真理?主体以什么代价才能讲述自身作为疯人的真理?把疯人说成绝对他者,不仅付出了理论代价,而且也付出了一种制度的乃至经济的代价。”这种从疯人、疯癫的角度来理解现代性,就出于尼采所代表的反理性的传统。

当代学者陈炎在《反理性思潮的反思》一书中,对反理性的传统有系统的论述。他在此书的“后记”中写道:“反理性,绝不是摔一摔啤酒瓶,它必须以一个强大的理性作为其‘反’的前提和背景。正因如此,叔本华从康德的体系中走了出来,孤身一人与黑格尔抗争;正因如此,尼采以反基督的面目出现,借助酒神的迷狂而冲出知识与道德的迷宫。”按照陈炎的表达方式,我们还可以接着说,正因如此,福柯以跳出理性的姿态,以解构的立场来应对现代性的危机。反基督的尼采有一句名言:“上帝死了”,福柯留下的名言是:“人死了”,福柯为这个论断提供的理由是:“人和上帝有着奇特的亲缘关系,他们是双生兄弟而同时又视彼此为夫子;上帝死了,人不可能不同时消亡。”福柯所宣称的人之消亡,其实就是主体之死。

然而,正如陈炎所怀疑的:“人的理性是否真的将我们带入了一个自由的王国而非生活的牢狱?离开了理性,感性的生命又将与野兽何异?”因而,绝不能从根本上背离理性主义的传统,这就是哈贝马斯的立场与方向。针对福柯的“解构”,哈贝马斯的方向是“重建”。他以“主体间性”,亦即主体-主体模式取代传统的主体-客体模式,以之应对福柯宣告的人之消亡;在反理性的思潮中,他试图以“交往理性”为理性开辟新的前景。然而,在福柯看来,在“交往理性”的背后,其实是权力关系。试想,谁在制定“交往”的规范?谁在掌握“交往”的主动性,谁在控制“交往”的节奏?你想跟他交往,他不愿跟你交往,你怎么办?你不想跟他交往,但又被迫跟他交往,你躲避不开,你与他之间的这种“主体间性”,其实是一种倾斜的、不平等的,甚至是一种压制-服从关系的“主体间性”。这就是福柯的权力理论旨在揭示的交往关系。

对于法哲学的理论前景来说,按照哈贝马斯的进路,可以走向一种建构性、修补性的、“当事者”主义的法哲学,这种法哲学处在理性主义的延长线上,居于康德-黑格尔法哲学的延长线上。按照福柯的进路,可以走向一种解构性、颠覆性的,“旁观者”主义的法哲学,这种法哲学处在反理性主义的延长线上,居于叔本华-尼采法哲学的延长线上。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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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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