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晨:加快建设城市动物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吴晨

2023-04-27 16:58 语音播报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做好城市养犬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2020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2022年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是中国首部生物经济五年规划,指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是重要发展目标。

如今,传统生物安全问题和新型生物安全风险相互叠加,生物安全概念的内涵持续扩展。近30年来人类新发和再发传染病中70%主要为人兽共患病,如鼠疫、SARS、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城市动物(指栖息和生存在城市化地区的动物,主要统计口径涵盖家庭饲养宠物和城市流浪动物)作为病原生物载体,尤其应纳入国家生物安全框架下的全链条防控,强化系统治理。建立快速感知识别新发突发传染病、城市动物疫情等风险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实行积极防御、主动治理,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的传播路径。

现状问题

经过深入调研走访了解到,2021年我国城镇宠物狗和宠物猫总数超过1.12亿只,城镇养宠家庭约6800万户,年消费市场规模达到2490亿元。参考世界卫生组织数据评估,我国现存城市流浪动物(犬猫)近亿只。目前我国宠物繁育流通源头产业无序发展,城市宠物登记纳管率持续走低,高比例弃养造成流浪动物数量激增。

近2亿只城市犬猫是60余种人畜共患病的病原载体,其中尤以狂犬病、弓形虫、布鲁氏菌病对人体的危害尤为严重。城市犬猫已成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的短板弱项,需要尽早加强战略性、前瞻性研究谋划,完善城市动物生物安全治理体系,建立全链条防控治理能力。

突出表现为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城市动物管理无上位法可依。宠物市场无行业主管部门,行业标准化体系不健全,城市动物管理多部门职责交叉而形成的弊端尤其突出和明显。

第二,已知人类与犬猫共患的疾病大约有60多种尚未科学建立健全防疫屏障,无法实现信息溯源。我国城市每年有超过 2000 万只动物死亡,其中绝大部分尸体未经无害化处理。

第三,宠物繁育流通产业无序发展,市场价格混乱无序,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每年超300亿规模的宠物活体交易无法准确实现依法税收。

行业抽样调查显示,我国犬猫繁育种源约60%携带遗传疾病隐性基因,每年新生犬猫超过10%比例携带先天性遗传疾病,进入家庭后续治疗给宠主带来高额经济负担,进一步激化宠物弃养行为,是造成城市动物数量激增、社会问题频发、城市生物安全隐患增大的重要原因。

建议

第一,加快推进全国城市动物生物安全及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整合繁育生产、疫病防治、检疫检验等监测网络,完善生产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加强疫病防控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完善城市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科学开展城市动物电子证照化、防疫一体化、活体供应链数字化,建立基于城市动物防疫检疫信息溯源管理的数据监管能力,实现城市动物人畜共患病疫情监测预警和流行病学调查,实现居民饲养宠物的纳管率达到95%的目标。

第二,在维护宠物经济健康发展和保护人民养宠意愿的基础上,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正确引导依法科学养宠意识

第三,快速建立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多方参与的宠物繁育流通市场监管机制。对宠物繁育流通市场实现源头纳管,强化城市动物生物安全系统治理和全链条防控。

第四,建设全国城市动物生物安全与遗传资源评估中心,实施中国宠物繁育良种工程,建立中国宠物种质资源库,建立宠物繁育及流通的科学标准。对全国宠物能繁优质种源进行评估认证,对宠物繁育实施繁育登记制度,通过生物技术与数据技术手段,对新生宠物完成生物标识赋码及遗传疾病筛查工作,对符合市场流通标准的宠物活体给予相关认证。推动宠物繁育流通产业标准化、数字化、职业化发展,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和商业信用评价机制,实现源头治理,落实城市动物全生命周期追溯管理。

(作者系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总规划师,首钢集团总建筑师)

都与城研习社

编辑:陈雪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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