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4 21:16
建筑承载着历史的记忆,是不同时代和社会里经济、文化的直观体现。改革开放40年以来,国家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颠地的变化,建筑正是这种城乡发展变化的生动记录册。
在全国政协委员、观澜湖集团主席朱鼎健看来,由于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大拆大建成为城市和乡镇更新的重要手段,导致一些建筑不应拆除或被过早拆除。例如,沈阳的五里河体育场、青岛的铁道大厦、深圳的晶都酒店等。

“一些承载着城市发展记忆甚至曾经是城市地标的建筑,其价值不仅是使用,还有使用期过后的保留和保护。如果一拆了之,不仅浪费资源,加剧环境污染,更不利,于城市历史文化的延续。目前,我国城乡的规划建设已完全纳入了依法管理的体系。”为此,朱鼎健建议,不仅要为“建”立法,也要为“拆”立法,为拆除城乡建筑立法,让城乡风貌具有历史的延续性,为后人留下时代的印记。
世界建筑的平均寿命,美国为74年,法国为102年,英国则到达132年左右,这是正因为这些国家针对建筑维护和建筑拆除有严格的法律限制。
目前,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但中国建筑平均寿命还是相对较短,平均只有25-30年。
今年,我国关于城市建筑拆除管理出台部分相关的规定和办法。如2009年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2013年,国务院出台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2018年9月,住建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等。
“然而,这些条文分散在各个法规及政府文件中,没有具体的操作细则和执行措施,也缺乏监管和惩罚条款。”在朱鼎健看来,“拆除城乡建筑”还没有像城乡规划建设一样,有整体的法律法规体系。
为此,朱鼎健提出具体如下建议:
同时,建议出台《当代城乡建筑保护法》,保护的概念不仅是针对老旧建筑,一些具有人文历史价值的建筑,特别是重大公共建筑从诞生之时就应该纳入保护管理体系,禁止随意拆改,让保护更见成效。
建一栋楼,从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到建筑施工再到竣工验收,需要完成一系列严格的审批手续,拆除建筑也应该制定和执行同等严格的审批程序。
专家委员会还可以负责对提出拆除申请的建筑进行调研论证和听证,为行政审批出具意见,作为建筑拆除管理职能部门是否发放拆除许可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