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杨烁参演电视剧停机,8000余万元高片酬惹纠纷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李夏至

2019-04-18 19:42

热点

4月17日,网络突然流传电视剧《异乡人》的两份停机告知书,这份指名发给杨烁及其关联方的告知书,直陈由于去年国家广电总局公布的“限薪令”而无法如约支付杨烁高达8750万元的片酬。一时间,“杨烁片酬8000万元”的话题引发了网络热议。

根据这份告知书所述,2018年9月4日,杨烁与电视剧《异乡人》制作方上海红圈影业和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视分公司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杨烁在《异乡人》中出演角色路洋,并支付片酬8750万元。但到了11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下称“限薪令”),明文规定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2018年12月29日,《异乡人》发布停机公告,称杨烁与片方在片酬上无法达成一致。

2019年1月29日,上海红圈影业联合中影再次发布联合公告,强调杨烁不肯履行相关规定导致项目停机。告知书同时指出,2018年8月11日,该剧投资方中影北京及该剧网络拟播出平台优酷、爱奇艺、腾讯,联合业内6家知名影视公司联合发出《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规定(电视剧)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按照剧方的说法,这一标准显然与之前约定的杨烁片酬有明显差距,剧方认为不能置“国法”“家规”以及业内“群规”的三重红线于不顾,希望杨烁方“收取符合总局通知且合理的劳动报酬,有效完成该剧的拍摄工作”。

这两份原本并不对外的告知书一经网络发布,有关“杨烁8000万元天价片酬”的讨论在网络甚嚣尘上。记者从剧方上海红圈影业了解到,告知书所言的项目停机状态确实属实,但目前项目属于“调整重启阶段”,剧方也很意外这份发布于一月份的告知书突然在网上公开。昨晚,杨烁方则委托律师事务所公开发布律师声明,称“杨烁方不同意降低片酬就罢演”等消息为不实传闻,并将依法追究不实言论发布者的法律责任,同时表示“杨烁先生及其工作室坚决用户国家广电总局对影视行业的管理规定。”

一个要求演员回归剧组,一个坚称并非因个人原因导致停机,这起高价片酬纠纷似乎变成了“罗生门”。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起纠纷公开后舆论的焦点都在于杨烁的8750万元片酬是否合理,但在法律业内人士看来,这起纠纷真正的重点还在于,《异乡人》剧方在与杨烁签订片酬合同之时是否已经明确知晓“限薪令”的商业风险。

有网友仔细研究《告知书》也发现,剧方与杨烁签订合同之前,国家广电总局并未出台相关限薪政策,而如果剧方8月份已经联合业内发布了抵制高片酬的声明,在9月份再与杨烁签约就属于“明知故犯”。相关律师也表示,行业约定或者规范并不能作为合同中止或者变更的理由,只有广电出台的政策才能决定合同是否无效,“《合同法》保护的是商业正常的交易秩序,不管约定的是8000万元还是1亿元,在缔约之时双方是本着自愿的原则,都应该如期履约。”

影视制片人谢晓虎也指出,去年由于“限薪令”出台,不少电视剧项目和《异乡人》一样,即使已经开拍也被迫停机,“但原因绝不仅仅是演员片酬过高”。在他看来,导致项目停机的主要原因可能还在于去年影视行业寒冬后平台购剧预算下降,导致剧方无法收回成本,在资方撤资的情况下,项目无法进行,“剧方为了让项目顺利开展,可能会跟演员商量降薪,但从8750万元降到多少合适,双方可能没有达成共识。”

据了解,业内同类停机的项目也有不少,但演员和剧方大多没有像这次对簿公堂,更多处于观望状态。法律人士建议,由于政策原因并不可预估,面对这种商业风险,因为所谓的“情势改变”就直接要求一方降薪履约并不现实,“双方是重新变更条款,解除合同,或者是主张合同无效,都要看当初是否约定了相关条件及退出机制。”


编辑:牛春梅

打开APP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