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悬赏10万!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50名重大在逃人员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周经纬、任珊、林靖

2019-07-24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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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今天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以“打诈骗、抓逃犯、保大庆”为主题的“云剑”行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50名重大在逃人员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有关情况。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说,这是公安部第一次以发布会的方式,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50名重大在逃人员。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公安部此次公开通缉的50名在逃人员主要涉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严重暴力犯罪、重大侵财犯罪和重大黑恶犯罪。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对提供有效线索,为抓捕工作发挥关键作用的人员,每抓获1名在逃人员,公安部将给予人民币10万元奖励。对举报线索或者协助抓捕的群众,公安机关承诺严格保密。同时,广大群众要注意自身安全,获悉犯罪嫌疑人下落或者线索后不要贸然处置,可拨打当地110报警。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刘忠义通报,从6月13日开始,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以“打诈骗、抓逃犯、保大庆”为主题的“云剑”专项行动。强力缉捕在逃人员是“云剑”行动的重要举措。

“云剑”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抓获在逃人员57106名,比去年同期增长32%。其中,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在逃人员7266名,诈骗、盗窃等侵财犯罪在逃人员16686名,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0%、28%。

在“云剑”行动中,公安部将抓捕潜逃多年的历年重大逃犯作为重中之重,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强化研判分析和协作配合,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取得良好成效。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抓获潜逃5年以上的在逃人员1350名,潜逃10年以上的在逃人员345名,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5%、30%。通过集中追逃,全国公安机关破获了一批尘封多年的积案,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对外公布。公安部正告全部在逃人员,希望他们认清形势、抓住机会,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公安机关缉捕在逃人员的决心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削弱。”刘忠义局长提醒,只要遵循以下攻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你就能获得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攻略1: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10月31日前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属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攻略2: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攻略3: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视为自动投案。

攻略4: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攻略5: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警察蜀黍还有几点友情提醒:

一是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

二是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在逃人员。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检举揭发。

四是公安、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逃人员,请收下这份攻略!

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

不管你在哪里,风里雨里,我们等你!


编辑: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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