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常理地操作!”港府保安局斥台湾拒收陈同佳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北京日报客户端特派香港报道组

2019-10-21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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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台湾方面在杀人案嫌犯陈同佳自愿赴台自首问题上的种种说辞,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21日晚回应指出,台方是在“不合常理地操作”。港府保安局相关人士呼吁台方相关部门秉持公正,还死者以公道,而不是无故拖延,甚至刻意拒绝陈同佳入境。

就台方多次强调陈同佳自首只可在司法协作机制之内处理,港府保安局发表声明称:“台湾杀人案陈姓疑犯自愿出狱后到台湾自首,事件在法理上及法律程序上完全不存在任何障碍,与有否长期刑事司法协作机制无关,事件完全可以独立处理。”声明中还表示:事实上,基于打击犯罪,彰显公义的原则,对被通缉人士自愿自首的全球通行做法皆是尽快接收,以将疑犯缉拿归案、向疑人问话、侦查起诉,不会诸多托辞,无故拖延,甚至刻意不准通缉人士入境,这做法完全与通缉目的相反。

声明称:案件发生在台湾,死者尸体、主要证人、证物及相关证据都在台湾,台湾对案件有绝对司法管辖权。因此,若陈同佳自首,台方完全具备正式调查、问话、搜证、起诉的条件。至于证据方面,若当事人及相关人士同意,特区政府也可以提供,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陈姓疑犯自首对于解决台湾杀人案件意味着甚麽,到底是谁在不合常理地操作,社会自有公论。”

陈同佳因“洗黑钱”被判29个月,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2018年2月,香港青年陈同佳在台湾涉嫌将女友杀害并弃尸。陈同佳拿走死者财物回港后,又利用死者银行卡进行取现。因为命案发生在台湾,香港与台湾没有引渡条例,故无法追究其命案官司,香港特区法院也仅以“洗钱罪”将陈同佳宣判入狱。另一方面,台方对陈同佳发出了时效长达37年6个月的通缉令。

台湾“中央社”报道截图

马英九脸书截图

如今,案件即将出现转机。陈同佳将于本周三(23日)出狱,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日前表示,已成功说服陈同佳出狱后赴台自首。18日,陈同佳去信林郑月娥亦表示,已决定赴台自首赎罪。然而,台湾方面却以种种理由拒绝“接收”,遭到包括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在内的强烈批评。

“须知陈姓疑犯获释后是自由人,去不去台湾是他的自由。自首是陈的个人意愿。”港府保安局在声明中呼吁台湾方面秉持公正,公道行事。“台湾杀人案涉及一条年轻的生命,以及一个年轻人犯错后觉悟,愿意承担责任。保安局希望台方彰显公义,还死者公道,让疑犯有赎罪机会,抚平死者家属受创的心灵,务实处理,符合一般常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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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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