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3 07:08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关于坚定制度自信,《决定》在第一部分用三段话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论述,概括而言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怎么来、是什么、为什么,需要我们认真领会。
第一段话,回顾了我们党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进程。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发展过程,从中央苏区时起,我们党就开始了制度建设的探索,逐步确立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和重大原则。对此,我认为重点在把握好四个标志性的时间节点:一是以党的七届二中后全会为标志,明确了全国胜利以后党在政治、经济、外交方面应当采取的基本政策,勾画了新中国的制度蓝图;
二是以党的八大为标志,正式宣告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基本建立,开始独立自主地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三是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在深刻总结“文革”教训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一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框架的治理体系,逐步形成了一套顺应国情民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是以党的十八大为标志,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破除各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弊端,作出一系列重大制度创新,主要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历史告诉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是“飞来峰”,而是党和人民长期奋斗、接力探索,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我们还要认识到,从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大历史来看,一个社会制度的确立和运行,都要经历一个比较长的历史周期。比如资本主义制度从十四世纪萌芽到十七世纪在英法等主要国家确立,用了三百多年时间,至今又运行了三百多年时间,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而我们能够在短短的几十年时间里创立一套比较完备成熟的制度,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是一项极其伟大的成就,是完全有理由感到自豪和自信的。
第二段话,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决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这“三个是”的精辟论述,从总体上高度概括和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最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即它是一个科学的制度体系,因此必须坚信不疑、笃行致远;它是一个充满活力、具有巨大优越性的制度体系,因此必须始终坚持、守正创新;它是一个能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提供根本保证的制度体系,因此必须高度自信,保持定力。
第三段话,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决定》从十三个方面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具有的显著优势,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各方面,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入,突出强调“集中力量办大事”“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繁荣发展”这两个特殊优势,再从“发展生产力”“精神文明”“共同富裕”“改革创新”“人才培养”“国家主权安全”“和平统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具体展开,高屋建瓴、提纲挈领地对内展示、向外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所在。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中集中明确地、全面系统地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决定》公布后,大家对《决定》关于“十三个方面显著优势”的概括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讲得很准、很到位,揭示了新时代我们党治国理政开辟新境界的原因所在,普遍认为这个科学的制度体系具有无可比拟的独特优势和显著优越性。
(作者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
本文摘编于北京日报2019年12月2日《为新时代坚定制度自信提供理论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