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8 13:59
太阳飘亮购物中心因拖欠物业费被物业起诉,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每月偿还150万元,但商场仅支付一期后就停止还款,仍欠付600余万。由于临近过年,物业公司有大量员工工资需要支付,故其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天(1月8日)上午,朝阳法院执行局对涉案公司开展强制执行工作,将其财务室查封,并扣押财务凭证以待后续审计。
位于亚运村地区的太阳飘亮购物中心,其管理方为北京太阳飘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太阳飘亮公司),土地产权人为万恒达投资有限公司。但这处面积四万平方米的商场却拖欠了物业公司800万元的物业费。物业公司诉至法院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太阳飘亮公司和万恒达公司按月支付150万元,直至欠费还清。
但仅支付了一期还款后,物业公司便再未收到后续款项,于是,其向朝阳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上午10点,朝阳法院执行局李森法官来到太阳飘亮公司的经营场所展开搜查。但在现场,该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却一问三不知,她称自己“刚刚调来公司,尚未交接工作,对公司的情况并不清楚”。但李森法官询问后发现,该负责人已经入职三个月,在多番追问下,该负责人才陈述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并称公司目前并不盈利。
在这处财务室,法官发现了多家公司的财务凭证,两家被执行公司都在其中。法官表示,这意味着两公司存在财务、经营上的混同,可能存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情况。
而太阳飘亮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公司并非恶意拖欠物业费,只是经营状况不佳导致难以周转。飘亮广场在2019年初重装开业,最开始是满租状态。但因商场内有另一块产权区域,物业公司所控制的约一千平米的产权区域被改造为批发市场,这与商场整体的风格严重冲突,影响到了商场内其他商户的经营,有部分商户因此退租。从去年4月起,商场的经营状况严重下滑,导致无力支付物业费。
但物业公司表示,目前,商场内有超市、影院、餐饮等多家大型商户,经营状况都比较好,可见太阳飘亮公司是能够正常收取到租金的,但其依然拒交物业费,“这实在是说不过去”。
因二被告均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故朝阳法院在搜查后,对其办公场所、财务室依法进行查封,并暂扣财务凭证。后续法院将请专业审计公司对账目进行审计,并冻结涉案公司账户,直接要求商户将原本应支付给商场的租金,直接交至法院指定账户,以代为偿还商场拖欠的物业费。
李森法官表示,此次执行临近年关,考虑到物业公司的雇员多为来京务工人员,物业急需这笔物业费来支付员工工资。因此法院在执行案件立案第二天便开展了执行工作,保证打工者能安心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