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遭虐待住进ICU!家长下毒手,知情人应早点“报警”
北京晚报 | 评论员 侯江

2020-04-30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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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童遍体鳞伤,令人痛心。图片来源:网络

这两天,发生在黑龙江佳木斯的一起虐童事件,再次刺痛了公众的神经。佳木斯建三江创业农场的4岁女童,被自己的亲爸后妈用拳头殴打、用开水烫、用牙咬、抓住头发向墙上摔等方式虐待,导致鼻骨骨折、肋骨骨折、脑出血等,全身无一块好皮。目前,犯罪嫌疑人曲某某、于某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孩子遍体鳞伤的照片令人目不忍睹,孩子饱受虐待的事实令网友出离愤怒。年仅4岁的孩子,本应享受爸爸宽厚胸膛的保护和妈妈温柔双手的爱抚,但在与亲爸后妈共同居住的三个多月里,频繁遭受残忍虐待。因为年幼,没有任何自我保护的能力,甚至无法向外界呼救。孩子不止身受重伤,心灵的创痛,很可能要伴随她的一生。

事实上,家庭虐童案并不罕见。2018年深圳宝安一女童遭父母殴打;2018年1月,江苏省泰兴一个小男孩,因为弄丢了妈妈的手机,竟被毒打致死。每一起虐童事件,都激起公愤,公众进而急切寻找及时干预、制止之道。舆论谴责无人性的父母或继父母,要求法律给与严惩,看似直接有效,但毕竟起效于事后,且执行起来存在诸多现实困难。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应该事前预防、及时发现并进行干预。

虐童行为发生在家庭内部时,不会像公共场所那样显眼。少数知情或窥得端倪者,或“不想多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碍于亲戚、邻居面子,不便过多干预。这名4岁女童几个月里经受毒打折磨,并不是无人知晓,甚至被送入医院也不是第一次。即便知情人不好出手救助,能够及时报警的话,或者通知社区工作者,这个可怜的孩子也许不会被送进重症监护室。虐待孩子,并非家务事。知情者不报,社区不介入,一定程度上变相助长了狠心父母们行凶,使这些不幸的孩子,沦为封闭暗室中沉默的羔羊。

早有有识之士认识到,社区在保护儿童、及时干预家庭虐童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早在2012年,深圳市便开展了“儿童零暴力成长救助”项目,开通关爱热线、网站,开展社区倡导活动,直接服务当事人,开展个案、小组等危机介入、心理咨询服务,关爱受到家暴影响的儿童。2017年,上海携程托幼所虐童事件发生后,苏州市姑苏区葑门片区、双塔街道里河社区就曾专门针对此类虐童事件组织辖区居民参加法律维权讲座。但这类社区干预工作尚未普及,家庭虐童事件仍旧不时发生。相关项目、试点取得的经验,应该得到更广泛的推广。

其实,法律对相关情形早有具体规定。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反家庭暴力法》中,包括学校、医疗机构、社区组织、社会福利救助在内的社会各方面,都被赋予了相应义务和责任。邻居、老师、医生等等,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份责任与义务,为保护儿童权益挺身而出。当个人力量无法阻止家庭虐童时,社区也应该承担起相应责任,建立儿童档案、关注重点家庭、接受邻居举报、及时调解劝阻,关键时刻报警并寻求法律支持、事后安抚与补救等。社区的保护机制能联合起所有正义邻居的力量,不仅能够更有效地帮助受益儿童,且更能在社区内形成保护儿童的舆论环境,对家庭虐童起到震慑和预防作用。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名言,需要更多人以文明的名义,更多机构以法律的名义,将其付诸现实。每一个孩子,都是社会的孩子,都是祖国的未来。让孩子们及时免于荼毒,让行凶犯法者及时得到惩处,必须形成无死角的社会保护、救助机制,让更多孩子,享受到法律给予的保护、全社会给予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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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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