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要来了!专家:可以借鉴澳门经验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0-05-23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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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审议“港版国安法”引发社会各界极大关注。今天(23日),多名香港学者接受北京日报客户端采访时表示,香港可以借鉴澳门的先行经验,成立专门委员会处理国安相关事宜,由属于中国公民的法官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等,堵住国家安全漏洞,震慑乱港分子。

成立专门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前副院长顾敏康今天接受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采访时称,“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关键是如何做,不妨来看看澳门模式。”顾敏康认为,在机构方面,可以参考2018年9月澳门特区政府颁布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法规,成立专门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政府部门推进维护国家安全的配套立法、促进执法及宣传教育。

顾敏康

在执行机制方面,由于国安案件复杂、敏感和涉密,需要高度的专业性,可考虑从三个方面的完善:第一,成立特别执法队伍,专门负责国安案件的调查和逮捕等工作;第二,成立特别检控队伍,专门负责国安案件的检控工作;第三,设立特别法庭,专门负责审理国安案件。

“目前香港司法机构中存有不少外籍法官,是否由他们审理国安案件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顾敏康称,去年2月澳门立法会通过修订《司法组织纲要法》,规定只有属于中国公民的法官和检察院司法官,才可被指派处理《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犯罪,香港也可以参考借鉴。“当然,通过专业培训的法官可以参与审理国安案件,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思路。”顾敏康说。

香港警方可参与国家安全执法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周文港博士对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表示,今年1月,澳门立法会再修订《司法警察局》法律以及设立《司法警察局特别职程制度》,明确赋予司法警察局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专属职权,以及豁免政府公报部分执行机密职务司警人员身份的责任。

周文港

同时,澳门行政长官办事处发出的解释文件也表示未来将修改《司法警察局的组织及运作》法规,以成立保安厅、国家安全情报工作处、国家安全罪案调查处、国家安全政策研究处、国家安全事务综合处等负责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

“这一系列做法,都可以供香港借鉴。”周文港称,“目前香港警队是香港本地的执法机构,未来条件如果成熟,或许可以参与国家安全执法工作,维护香港安全。”

11年前澳门就已设立安全法

与香港“23条立法”不断遭反对派阻拦不同,2009年澳门就已经设立《基本法》第23条《维护国家安全法》,近年还不断修订、增补以堵塞未处理的漏洞,足见对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视程度。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梳理发现:

2008年,澳门特区政府就《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咨询,并根据民众意见对草案做出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共15条,规定叛国、分裂国家、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煽动叛乱、窃取国家机密等7种犯罪行为及其处罚。其中,犯叛国罪、分裂国家罪、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罪等,最高刑期可达25年。

2009年,草案分别在立法会全体会议上获得一般性和细则性通过。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法》在立法会获得高票通过,标志着澳门特区终于填补了相关法律方面的空白,履行了基本法赋予的宪制责任,为特区稳定的社会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9年3月3日,经特首何厚铧签署并公布,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正式生效。

2018年9月,澳门政府公布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行政法规,该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和协调澳门一切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的工作。

2019年2月,澳门立法会通过修订《司法组织纲要法》,规定只有属于中国公民的法官和检察院司法官,才可被指派处理《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犯罪。

2020年1月,澳门立法会又通过了修订《司法警察局》法律和设立《司法警察局特别职程制度》。

去年12月,澳门候任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守护国家安全是每个中国人的责任,澳门社会各界团结一致,爱国爱澳,社会治安等各方面都是稳定的。”对于记者提问,“澳门已完成23条立法,但至今还未引用过,将来会否引用?”贺一诚表示“没用过是好事”,立法是划出警戒,不要碰这条底线,否则将会依法治理。

2020全国两会

编辑:高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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