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4 16:02
7月24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赵全兵、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怀柱依法提起公诉。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赵全兵涉嫌受贿、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提起公诉
日前,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赵全兵(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全兵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全兵利用担任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期间,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怀柱涉嫌受贿、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提起公诉
日前,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怀柱(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怀柱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怀柱利用担任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在担任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早在7月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赵全兵,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怀柱被“双开”。
赵全兵:毫无道德底线,生活作风腐化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赵全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全兵身为高等院校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毫无纪法观念,违规提拔干部,收受礼金;毫无道德底线,生活作风腐化,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赵全兵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全兵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和呼和浩特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怀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怀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怀柱身为高等院校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但其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纪法观念全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李怀柱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怀柱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早在去年12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赵全兵被查的消息。通报称,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书记赵全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赵全兵被通报被查次日,12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李怀柱被查的消息。通报称,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怀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赵全兵简历
资料图。
赵全兵,男,汉族,1960年3月出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大学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7月至1987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计划委员会综合处干部
1987年1月至1990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计划委员会综合处科员
1990年2月至1991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计划委员会秘书处主任科员
1991年10月至1992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专职秘书
1992年4月至1995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经贸厅五金矿产化工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
1995年10月至1996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干事
1996年1月至1997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1997年4月至1998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城管办主任
1998年11月至2003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3年7月至今,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李怀柱简历
资料图。
李怀柱,男,汉族,中共党员,1956年3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教授,1975年12月参加工作,197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12月至1978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北什轴中学教师
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山西矿业学院机械系煤矿机械制造与修配专业学习
1982年1月至1984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学校教师
1984年10月至1993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学校教师
1993年1月至1996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学校副校长
1996年10月至2000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学校校长
2000年12月至2001年10月,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2001年10月至2002年4月,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2002年4月至2003年7月,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2003年7月至2016年5月,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6年5月退休。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