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刑恐记者案有转机!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提出上诉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0-09-17 20:35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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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港头目、壹传媒创始人黎智英涉嫌于2017年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刑事恐吓记者一案,9月3日被西九龙法院法官钟明新裁决罪名不成立,引发社会各界强烈不满。据多家港媒消息,14天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于9月17日傍晚决定提出上诉。

黎智英涉嫌于2017年6月恐吓一名记者 图源:香港东网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就有关裁判官对该案作出无罪裁决,律政司今日根据《裁判官条例》第105条,以案件呈请的方式提出上诉,由于案件的司法程序仍在进行,律政司不适宜对案件作进一步评论。据悉,律政司研究法律观点后,决定向高等法院原讼庭提出上诉。

法官钟明新3日裁决表示,虽然被恐吓记者称在案发后患上心理疾病,需接受精神科医生治疗,但法庭无法判断他的症状是否与被黎智英指骂有关;又称该记者不是诚实可靠的证人,在盘问下多次回避简单问题,被骂后仍面带微笑,并正常工作3小时,故认为该记者并非真的受惊。

市民要求严惩黎智英

大律师龚静仪认为,律政司应重新检视所有证据。对于法庭因该记者没有表现出惊慌而不信纳其证供,龚静仪直言,每个人面对威胁时的反应都不同,更何况受害人当时正在工作,若贸然离开采访现场,也难向上司和公众交代。

龚静仪强调,律政司绝对有权力提出上诉,若选择提出上诉,一般而言须在14天内以案件呈请的方式提出,即要求原审法官撰写报告,详细解释判决理由等,并交由上诉庭判断是否上诉得直(原审败诉的诉讼当事人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上诉法庭认为原审有误而撤销原审判决,并改判上诉方胜诉),一旦上诉得直,则会发还裁判法院,并交由其他法官重审。

香港政研会主席邓德成(右)

香港政研会主席邓德成对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表示,律政司提出上诉是迟来的公义,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公道自在人心,大家都为受害记者抱不平,等了14天,终于在限期最后时刻等来了这个好消息。这个消息也告诉广大香港市民,律政司是捍卫法治的。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注意到,黎智英于2017年6月,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恐吓一名记者,威胁会伤害其人身安全。该名记者早前出庭时称,他于案发当晚到维多利亚公园采访黎智英,并站在7米外拍摄,当他收起相机后约10秒,突然见到黎智英站在身前,不但爆粗口指骂,更出危言恐吓。他因感到恐惧焦虑,之后接受了精神科医生的治疗,并服用处方药。

早前有市民团体在法庭外发起请愿,要求严惩黎智英。有香港市民表示,黎智英身为集团老板却威胁恐吓一名记者,可见其人品低劣,视法律为无物。希望他得到法律的制裁,还受害记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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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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