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黑恶势力"撑伞"的区委政法委原书记判了,法院原院长择期宣判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0-09-25 19:42 语音播报

清风北京

9月24日上午,上海二中院对上海杨浦区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卢焱受贿,贪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公开宣判,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

21天前,9月3日,上海二中院对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上海杨浦法院原院长任湧飞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择期宣判。

2名涉黑厅官:一个是政法委书记,一个法院院长

记者注意到,这2名原厅级领导干部的落马,均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关,充当“保护伞”。

公开简历显示,卢焱,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江苏省金坛市人,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中专,在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市东海中医医院检验士;杨浦区卫生局办公室秘书;杨浦区委办科员;杨浦区委办副科级秘书、综合科副科长;杨浦区委办综合科科长;杨浦区延吉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浦区府办副主任;杨浦区控江路社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浦区控江路社区(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杨浦区控江路社区(街道)党工委书记;杨浦区平凉路社区(街道)党工委书记;杨浦区府办主任、区外事办主任、区政府研究室主任、区政府党组成员;杨浦区府办主任、区外事办主任、区政府党组成员;杨浦区建设交通党工委书记、区重大办主任;杨浦区委办主任、区委机要局局长、区委督察室主任;杨浦区委办主任、区委机要局局长;杨浦区委政法委书记;2016年11月至今,杨浦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副局级)。

140x140

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公开简历显示,任湧飞,男,1963年7月出生,汉族,上海市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卢湾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等;杨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杨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资料图。

♦卢焱:私底下为"黑社会"打听案情、通风报信,甘当保护伞

去年7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据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上海市杨浦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卢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去年10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卢焱被“双开”的消息。通报称,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杨浦区委原常委、区委政法委原书记卢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卢焱理想信念丧失,无视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不仅不在所在地方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反而利令智昏,私底下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沆瀣一气,为其打听案情、通风报信,甘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频繁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房产事项;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钱色交易;

违反工作纪律,徇私干预司法、执法活动;

违反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生活腐化堕落。与不法私营企业主狼狈为奸,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经营、承接工程、协调案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国有财产。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

卢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卢焱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政务开除处分;终止其杨浦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任湧飞:私接"黑社会"成员请托,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

去年10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据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湧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5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任湧飞被“双开”的消息。

通报称,据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杨浦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任湧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任湧飞身为司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作为杨浦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和区法院主要负责人,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在所在单位和审判工作中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反而利令智昏,私底下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请托,为其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实质上已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公然发表违背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精神的言论,徇私干预司法活动,严重背离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长期频繁违规接受宴请,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倚仗自身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违规干预插手干部职工录用工作,违规为亲属在吸收存款、承接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

家风不正,对配偶等亲属失管失教。毫无纪法意识,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协调案件、承接工程、干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对任职地区的司法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对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任湧飞曾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组织严肃处理,但其漠视组织的教育和挽救,最终坠入腐败的深渊。任湧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且数额巨大,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任湧飞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杨浦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受"黑社会"请托,卢焱向时任法院院长的任湧飞打了个招呼

上海二中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卢焱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79万余元。2009年至2010年,被告人卢焱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报被动迁安置人员、伪造相关安置审批材料的方式,违规以动迁安置价格27万余元购买价值74万余元的动迁安置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价值47万余元。

2017年10月,被告人卢焱在杨浦区有关专题会议上获悉,以赵富强为首的相关公司和个人在杨浦区法院依法执行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存在故意利用案外的上海潇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或者个人名义,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非法收取并转移巨额房屋租金等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下半年,卢焱接受赵富强的请托,向时任杨浦法院院长任湧飞打招呼,要求关照该院正在审理的潇戈物业公司被申请破产案,使得该公司得以存续。

2019年上半年,被告人卢焱得知杨浦公安分局已对赵富强涉黑涉恶案件立案侦查,将上述情况向其通风报信。同年5月,被告人卢焱得知公安机关即将抓捕赵富强后,于5月15日上午在自己的办公室内约见赵富强,劝说其尽快离沪。当晚,赵富强等人逃离上海。次日13时许,公安机关在江苏省泰兴市将赵富强等人抓捕归案。

上海二中院认为,被告人卢焱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据此,对被告人卢焱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被告人家属及普通群众旁听了宣判。

记者注意到,去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刊发了卢焱被逮捕的消息。

消息称,上海市杨浦区委原常委、区委政法委原书记卢焱(副局级)涉嫌受贿、贪污、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卢焱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任湧飞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公开庭审

上海二中院在审理卢焱一案提到:2018年下半年,卢焱接受赵富强的请托,向时任杨浦法院院长任湧飞打招呼,要求关照该院正在审理的潇戈物业公司被申请破产案,使得该公司得以存续。”

在任湧飞被开除党籍的通报中这样描述:任湧飞身为司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作为杨浦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和区法院主要负责人,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在所在单位和审判工作中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反而利令智昏,私底下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请托,为其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实质上已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今年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任湧飞决定逮捕。

消息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任湧飞(副局级)涉嫌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任湧飞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任湧飞涉嫌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任湧飞(副局级)涉嫌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湧飞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任湧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9月3日,上海二中院对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上海杨浦法院原院长任湧飞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部分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被告人任湧飞的亲属旁听了庭审。

上海二中院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

综合:廉洁上海微信公众号 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审查调查

编辑:应晓燕

打开APP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