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1 08:49
日前,高检网消息,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薛浒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薛浒(正厅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薛浒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薛浒违反国家规定,私分国有资产,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12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薛浒接受审查调查。
通报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薛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薛浒,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山西万荣人,200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历任西安供电局用电管理处处长助理;西安供电局用电管理处副处长;西安供电局生产技术处副处长;西安供电局生产技术处处长;西安供电局副总工程师兼生产技术处处长;西安供电局副局长;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西北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西北监管局办公室主任;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西北监管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西北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司局长级);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党组书记、监管专员(正司局长级);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司局长级)。
2020年11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薛浒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陕西省纪委监委对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薛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薛浒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经商办企业;参与赌博活动,非法购买出土文物;对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违规私分国有资产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薛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能源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薛浒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薛浒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