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我国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迈出关键一步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潘福达

2020-12-04 06:55 语音播报

经济

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建立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与识别机制,人民银行、银保监会3日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

《评估办法》明确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方法、评估范围、评估流程和工作分工,从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四个维度确立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指标体系。系统重要性银行最终名单经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确定后,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

《评估办法》发布后,人民银行将会同银保监会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拟从附加资本、杠杆率、大额风险暴露、公司治理、恢复处置计划、信息披露和数据报送等方面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监管要求,还将建立早期纠正机制,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降低复杂性和系统性风险,建立健全资本内在约束机制,提升银行抵御风险和吸收损失的能力,提高自救能力,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研究员黄鸿星对此解读称,历史反复证明,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是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

当前,国际形势更加复杂,国际金融市场“灰犀牛”“黑天鹅”事件增多,发生全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正在上升。为此,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坚决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不断增强宏观审慎监管能力。从“空间”维度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就是要以对系统性金融机构的从严监管,防止风险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蔓延、演化,因而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尤其是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正是我国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的核心出发点之一。

借鉴国际经验,我国一直在探索建立针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模式,特别是从“抓主要矛盾、抓关键问题、抓核心机构”角度,不断加快对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识别、监管和风险处置的总体性安排。

此次《评估办法》明确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认定依据,为下一步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以及从附加监管要求、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建立特别处置机制等方面出台相关机制奠定了基础,《评估办法》也是近年来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据悉,在制定和实施附加监管要求时,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充分考虑宏观经济形势、银行资本补充需求和服务实体经济等因素,合理安排出台时机。针对不同组别和类型的系统重要性银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根据经营特点和系统性风险表现分类施策,匹配差异化的附加监管实施方案,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安排,确保政策影响中性,稳妥有序实施。

记者了解到,此次《评估办法》是在2019年11月26日发布的《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基础上,经过1年多周密考虑、反复论证,并结合国内外金融监管演进最新趋势形成的审慎性方案。

相比征求意见稿,《评估办法》将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定量评估阈值,由300分降低到100分,并将重要性的分组由4组扩展为5组。降低准入分值和细化差异分组,显示出监管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在判断、评估、准入、监管上的进一步审慎和精细,也意味着后续出台的差异化监管安排,如额外的附加资本、附加杠杆率等要求,将会更有区分性和针对性。

温彬和黄鸿星表示,受《评估办法》阈值调整影响,虽然目前还不能准确判断哪些银行将进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但结合“以杠杆率分母衡量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在所有银行中排名前30等”备选要求,预计6家国有商业银行、2家政策性银行、1家开发性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10家左右规模较大的城商行有可能将进入首次参评范围,后续通过打分、定性评估和监管判断,最终有望选定25家左右的银行作为我国第一批系统重要性银行。

图片来源:IC photo


编辑:潘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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