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1 19:37
近日重庆市渝北法院受理并审结首例涉新冠肺炎疫情侵犯公民隐私权纠纷案,判决被告重庆某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其注册管理的公众号及权威报纸刊登书面道歉信向原告赵某道歉,并赔偿原告赵某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
看到1元钱的赔偿金额,所有人都会明白,原告坚决打这场隐私权官司志不在钱而在于要个说法。所幸的是,法院明白无误的支持了“这个说法”,正义得到伸张,围观群众也觉得畅快。网友之所以觉得“1元钱赔偿”解气,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前不久成都确诊女孩的个人隐私在网上被疯传,各种脏水泼向这个无辜的年轻姑娘。泄露他人隐私,尤其还与疫情相关,如此劣行不时发生,令公众感到既无奈又愤怒,借着重庆的这个判决,或可略去胸中块垒。
公民的隐私权需要被严格保护,这个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新修订的《民法典》对此做出了明确清晰的规定。具体到疫情期间,从一开始,各地各级卫生疾控部门在公布疫情信息时,正规媒体在报道疫情新闻时,无不特别注意对病患和密接人员的个人信息保护。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看到“患者某”之类模糊了个人信息的称呼,并从中感受到对患者隐私周全保护的善意与严谨。
但令人遗憾的是,总有一些人打着“为了更多人安全”的公益幌子,肆无忌惮地散布包含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有些一看就是内部的情况说明,有些是不完整的流调情况汇报,有些则干脆就是以讹传讹的谣言。借助各种社交平台,一些本来就不幸感染病毒的患者还要在经历一次网络暴力,惊恐万状地面对自己的姓名住址电话和身份证号被陌生人掌握,承受来自四面八方的窥探和恶意。7月14日,重庆沙坪坝区一冷冻仓库部分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呈阳性,相关部门迅速组织涉事产品及购买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就在这个时候,被告重庆某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将一份名为《重庆已购进口白虾顾客名单》的文章发布在其管理的公众号供下载,该名单包括原告赵某在内的重庆各区县一万多名购买进口白虾的人员的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详细个人信息。
以往,对这样假装正义的侵犯他人隐私权者,多是行政处罚。如今,有了法院判例,明确了侵权者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戳穿那些“为公益”之类的虚伪面孔,其躲在屏幕后人肉、网暴他人的丑陋面孔也暴露无遗。
1元钱不起眼,却是一记响亮的警钟,希望每个人都能够从这个案件中得到教训。随手转发很容易,但某些信息经过网络呈几何级数的放大后,所带来的后果都是不可测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保护别人的隐私,其实就是在保护自己。
图片来源:网络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