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有了戒尺,别再越“戒”体罚
北京晚报 | 记者 殷呈悦

2021-03-11 12:40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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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针对“陕西扶风县第三小学教师体罚学生”事件,当地官方发布处置情况说明,目前涉事教师已停止工作,正在接受调查。据报道,3月5日,该校一名未满8岁的二年级女童,因作业出现错误被数学老师赵某某打伤,导致右眼结膜下出血、面部钝挫伤等。

老师不能体罚学生,早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多年来,老师如何把握惩戒与体罚的尺度,也是教育界以及全社会争论的话题。正因为一方面有老师粗暴体罚学生、一方面又有老师不敢管教熊孩子,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这一新规3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列举了教师可实施教育惩戒的必要情况,并清楚地划出了惩戒与暴力的边界。新规明确,不得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不得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不得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从原因到方式都有详细的惩戒禁区,展现出规则的制定初衷,既为手持戒尺、心中有爱的教师队伍撑腰,从而更好矫治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也不为丧失原则的暴力管教护短,让孩子稚嫩的肩膀和幼小的心灵受伤。

应该说,有了新规,每一名老师手中的戒尺怎么用,也就心中有数了。但扶风县第三小学的这名老师,显然没有把新规放在眼里。不管孩子犯了什么错误,老师都不能对其“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何况孩子只是作业出现错误。即便孩子真是犯了校规等严重的过错,老师可以加以惩戒,也不能如此“辣手摧花”,导致孩子面颊部挫伤、结膜充血的严重后果。拿孩子的错误小题大做,体罚学生是第一次还是习以为常?

还要追问的是,教育部颁布施行的重磅新规,该学校究竟有没有组织老师学习?新规中给教育惩戒权标出的“禁区”,老师有没有认真了解?期待调查组查清的这一件事的来龙去脉,更重要的,是涉事教师以及对新规还很隔膜的老师,尽快补上“教育惩戒”这一课。


编辑:殷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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