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决定:黄强被开除党籍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1-05-24 15:35

清风北京

5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黄强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福建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福建省纪委监委对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黄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提供虚假情况、与他人串供,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上级部门规定,由他人为其代持非上市公司股份;

在企业重大投资决策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对造成投资项目巨大损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黄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研究,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决定给予黄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福建省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处理。

公开简历显示,黄强,男,汉族,1955年11月出生,福建福安人,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历任中国建筑一局二公司工长、助工;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所室主任、工程师;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所副所长;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处副处长;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处处长;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兼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研究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博士生导师兼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研究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2016年3月退休。

2021年1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黄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福建省纪委监委消息: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黄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指定,福建省监察委员会对其立案监察调查。

2021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黄强决定逮捕。

消息称,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黄强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高检网

审查调查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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