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30 13:23
听到记者要给自己拍照片,86岁的韩花珍老人站在自家开办的民宿院子里,摆了个“剪刀手”,笑意盈盈。
镜头下满头银发的韩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颁行的国家大法——《婚姻法》的第一批直接受益人。用她的话说:“没有共产党,没有《婚姻法》,也没有这一大家子现在的好日子。”
从《婚姻法》开始,几十年间,共和国又陆续诞生了《宪法》《刑法》《物权法》等法律,直至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的一部部法律,使法治环境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律切实规范起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在方方面面为人民群众搭建起保护屏障。
2016年,朝阳三里屯街道举办模拟法庭。
共和国法治史从这间小屋起步
1938年,河北平山县石盆峪村3岁的女娃娃韩花珍,被父母以一斗谷子、两斗玉米的聘礼,许到了三里地以外一户“破落地主”的家里。她的未来,仿佛从这个时候开始,已经和中国有史以来绝大多数女性一样,被注定了。
然而,随着1950年《婚姻法》颁布,韩花珍这几乎已被注定的命运突然有了转机。在娘家长到十四五岁,身有婚约的她听到村里小姐妹议论“现在有了新法律,不让多娶媳妇、没结婚的可以退婚、结了婚的也能离婚”,她突然意识到:“如今解放了,我自己也要解放。”什么叫《婚姻法》?年幼的韩花珍根本不知道,但是她听到了里面最重要的一句话:没结婚的可以退婚。
今年4月底的一个下午,记者走进位于河北省平山县东柏坡村的原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驻地。几间土坯小房组成的院子,和不远处西柏坡村中共中央旧址的建筑材质完全一样。小院最里边的正房,是当年中央妇委副书记邓颖超的办公室和卧室,房间里主要的家具只是一张粗木大桌,房子貌不惊人,家具粗陋简单,谁能想到,这里竟是新中国依法治国的重要起点之一。
“党中央一直非常重视妇女工作,早在1922年就设立了专门机构开展妇女工作。1948年5月,中央妇委随党中央来到平山县,进驻西柏坡隔壁的东柏坡村。”西柏坡纪念馆讲解员刘芸告诉记者,新中国第一批立法中非常重要的《婚姻法》的起草制定工作,是在时任中央妇委副书记邓颖超的主持下完成的。“通过土改,妇女们也分到了土地,有了经济独立的基础。有了这个前提,《婚姻法》颁布之后,中国女性才真正有可能迈出独立、追求个人自由的关键一步。”
《婚姻法》成新中国首部法律
在新中国法制史上,《婚姻法》究竟占据什么样的地位?西柏坡纪念馆研究部研究馆员王彦红说,1948年进驻西柏坡后,党中央面对即将建立新中国的形势,审时度势,站在治国理政的高度,从制度层面到法治层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并为依法建设新中国积累了宝贵经验。
1948年9月20日至10月6日,中共中央在西柏坡组织召开了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刘少奇、朱德、周恩来出席了大会,刘少奇作了重要报告,并在报告的最后部分专门讲到婚姻法问题。王彦红说:“刘少奇讲,‘婚姻问题是妇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我查阅了一些解放区政府颁布的婚姻条例,均不同程度地保留了封建婚姻的旧传统。新中国即将成立,我们这么大的一个国家,要有一部统一的婚姻法,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你们现在就要组织力量起草新婚姻法,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
新中国《婚姻法》第一章第一条便开宗明义:“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人民日报》的社论表达很直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是要推翻以男子为中心的‘夫权’支配。”在《婚姻法》制定的过程中,主持工作的邓颖超曾经着重提出过一个意见:“我坚持,夫妻中有一方强烈要求离婚的,应该允许离婚。”熟悉中国法制史的人都会知道,这句话在长久奉行“七出三不去”离婚制度、单一由男性主导婚姻的中国,代表着怎样石破天惊的意义。
《婚姻法》1950年正式颁布,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诞生的第一部基本法律。同年,15岁的韩花珍强烈地向父母要求退婚,拗不过她,韩家费了一番周折,终于退了婚。1952年,她认识了后来的丈夫、西柏坡村的小伙子闫民生。相濡以沫30多年,老伴儿去世后,54岁的韩花珍开始“创业”,用卖大公鸡挣来的2元8角添置了暖水壶、小桌子等,在西柏坡纪念碑前摆摊卖水,后来一步步发展成家庭旅馆,建成了西柏坡村最早的民宿。
老人操着浓重的平山口音对记者说:“现在这样幸福的日子,是从我知道了《婚姻法》、退婚、嫁到西柏坡开始的。”
《婚姻法》移风易俗,上世纪50年代,京郊一对新人在社员的祝福下举行婚礼。
中国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
1950年4月13日,《婚姻法》正式颁布;两个多月后,《土地改革法》颁布实施。1954年9月2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
粉碎“四人帮”之后,党中央认识到,完善的法律环境对于助力经济发展,维护人民利益的重大作用。1978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强调:“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从这时起,中国的法治建设重新回到快车道。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一天之内通过了《刑法》《刑事诉讼法》《选举法》等7部法律,被法学界称为中国法制史上著名的“一日七法”。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行政诉讼法》等一大批重要法律相继颁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在短时间内初步形成。
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社会关系日益多元,日常生活中的经济纠纷、民事关系、商事矛盾开始日益突出。1985年11月2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全民普法宣传活动由此发端。紧跟着,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
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经济开始腾飞,民间财富快速增加,出台《物权法》及全面系统的民事法律的呼声高涨。2007年10月1日,具有“定分止争”“稳定预期”等重要社会意义的《物权法》实施,在“有恒产者有恒心”的时代,解决了财产的所有和使用问题,这也为之后的《民法典》编纂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宣传普法进工地。
【筑梦故事】
“让每位公民都受益于中国法治进程”
今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元旦假期刚刚结束,1月4日,全国各地法院纷纷开庭审理本辖区“民法典第一案”。正如深度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原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所说,作为新中国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作为民事法律的基础和典范,《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为人民群众实现美好幸福生活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北京市的“民法典第一案”,由朝阳法院郭天天法官审理完成,并当庭作出了一审宣判。郭天天介绍,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所涉及的“自甘风险”条款,正是《民法典》中新增内容。74岁的宋老先生和同伴周先生在红领巾公园打羽毛球时,周先生击打出的羽毛球击中宋老先生的右眼,致其人工晶体脱位,宋老先生住院进行手术,将人工晶体摘除。宋老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周先生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总计8500余元。
经过40分钟庭审,法官援引《民法典》1176条中的规定,驳回宋老先生的诉讼请求。
“案子本身并不复杂,原被告双方之前也都认识,原告宋老先生情绪一直很平稳,但他心里总憋着一口气,觉得无论按道理还是按交情,被告人都应该多多少少有所表示。”郭天天表示,之前法院也做过类似案例的调研,在《民法典》实施之前,各地法院确实存在不同的裁判倾向。
“实践当中,羽毛球、篮球运动中,这一类的纠纷确实比较常见,各地法院一般会适用公平原则和过错原则,根据案情做出裁判。整体而言,之前的《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关于‘自甘风险’方面的规定。”郭天天说,现在有了《民法典》,之前司法实践中很多存在争议的问题,都有了法律上的明文规定,也让法官裁判案件时更有底气。
《民法典》编纂工作历时多年,“几起几落”。王利明说,新中国历史上曾多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但均因种种原因被搁置。2002年,立法机关决定采取“分步走”方式,先制定出台《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法律,再适时制定《民法典》。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式进入快车道。
2007年10月1日,作为《民法典》“分步走”中的重要一步,《物权法》正式实施。时任通州法院张家湾法庭法官、现任通州法院民一庭庭长的曹越,曾在北京各级法院中最先以《物权法》作为裁判依据出具判决。他认为,从1987年实施的《民法通则》到2021年的《民法典》,中国民事法律日益完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单行本及多个版本深受读者追捧。视觉中国供图
“通过全面的整合编纂,《民法典》取代了之前的单行法,成为一个整体法典,对我们一线法官而言,显然有了更好的工具。”曹越说,从一线法律工作者的角度来看,《民法典》对于特殊人群的保护,对于老百姓的实际生活,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比如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保护,都作出了鲜明的调整,整合完善了胎儿的权利保护,以及具有极强时代感的临时监护制度,都体现了立法者对于人民利益的高度重视。在人格权中,对于基因编辑划出的红线,对于妇女家务劳动作出补偿、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都体现出了对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真切关注。这对每一位普通公民,都有着最现实的意义。每一位中国公民,都将受益于中国的法治进程。”
【特邀访谈】
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
洪向华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全面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
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党带领人民进行了不懈探索,取得了巨大成就,也走了一些弯路。1950年新中国颁布实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这是一部被毛泽东誉为“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根本大法”,为实现男女平等奠定了法律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党汲取历史的经验教训,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党的十五大明确把依法治国确立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正式写入宪法。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提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0年,中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党在十八大后,进一步加快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步伐。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新中国成立之后的70多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终于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性任务第一次载入党的文献之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且提出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同时,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也要基本建成。可以说,从新中国第一部法律颁布、实施直到今天,中国的法律体系始终处于一个逐步走向完善的过程中,这也清晰地表达了中国共产党人矢志不渝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意志。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督学组督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