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志愿 | 刘黎:公正审理,树立法治信仰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蕾 实习生 郭明琪

2021-07-12 09:45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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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黎

公正审理 树立法治信仰

简介

刘黎(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2002年进入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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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断案赢得百姓信服

法官只有公正断案,才会赢得百姓信服。但怎样才算实现公正?“不仅要把每一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办扎实,禁得起推敲与质疑;还要充分发挥个案的辐射作用,向社会不断传递公平正义的信息。”这就是刘黎心中的公平公正。

十年前,刘黎还是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的一名法官。“疯狂英语”创办人李阳与美籍妻子李金的离婚案是刘黎办理过的最知名案件之一。当时,反家暴法还没有出台,对于家暴的界定尚不明确,案件的审理难度极大,该案因此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那段时间,除了国内法和相关资料外,《联合国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和国外相关案例也成为刘黎重点研究的对象。家庭暴力与家庭纠纷如何区分、家庭暴力的司法认定、举证责任的分配等关键问题,在她的脑海中反复推敲论证。

2013年2月3日,历时一年多,经过四次开庭、多方查证,刘黎最终做出准予双方离婚的一审判决,并确认李阳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需要向李金赔偿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审理期间,依据李金的申请,刘黎还发出了《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北京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这一判决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成为“中国里程碑式的家暴案件”,对中国反家暴立法有着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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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法官+”党建项目

刘黎审理过形形色色的案件,诸如老人误入“吃人井”坠亡案、北苑家园命案家属要求换凶宅案等一批“骨头”案,无一信访、无一投诉,许多判决成为经典案例,她也被当事人亲切地称为“值得信赖的法官”。

2016年,刘黎升任奥运村法庭党支部书记、庭长后,坚持办案之余,紧抓党建工作,创新性地提出了“法官+”党建项目,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在党支部开展起党员教育活动。

“法官+”项目分为“法官+党员”“法官+能力”“法官+服务”三个板块。她通过党支部结合合议庭设立党小组,强化法官的党员身份意识,将党建工作深入到每一个角落;同时注重法官能力的培养,经常开展疑难案件讨论、召开法官会议等;在司法为民、服务群众方面,她以法庭为中心与各个街道的司法所建立起法律服务网络,定期将一些典型案例搬到街道审理,或组织辖区居民到法庭来旁听案件。

在刘黎的带领下,奥运村法庭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全国巾帼文明岗、首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被北京市委组织部评为“两学一做”示范党支部,并涌现出一批“双优法官”等优秀审判人才。

志愿

让百姓树立起法治信仰

在刘黎看来,法官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进行,刘黎也在忙着推进朝阳法院十项为群众办实事的举措。“其实让百姓信任并不难。”刘黎说,“只要尊重他们,设身处地地体谅他们,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群众自然感受得到。”刘黎也相信,法治信仰是不断生长的。一年耕耘,有所收获;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付出,就可以收获参天大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实际上就是一棵树,需要花心血和时间努力培植,等待它枝繁叶茂。

“通过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审理,让百姓树立起法治信仰,为依法治国贡献一份力量,作为法官我们义不容辞。”刘黎说。

我志愿

编辑: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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