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3 16:56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方案提出,按照“成熟一个、落地一个”原则,稳步推进12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
“十四五”期间,我国将聚焦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国家发改委方面解读,一方面,将围绕推动存量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发展,整合优化存量物流设施,强化多式联运组织能力,促进国家物流枢纽互联成网,推动完善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支撑的“轴辐式”物流服务体系;培育发展枢纽经济通道经济,打造经济和产业发展走廊。
另一方面,围绕加快健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按照“成熟一个、落地一个”原则,稳步推进12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支持城市群内国家物流枢纽共建共享共用和一体化衔接,强化都市圈物流网点体系与国家物流枢纽网络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2019-2020年,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共布局建设了45个国家物流枢纽,覆盖全国27个省(区、市)。北京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更入选了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据介绍,相关物流枢纽设施区位优势突出,空间布局、建设运行等基础条件较好,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及推进国家物流枢纽落地的总体思路相对成熟;区域分布相对均衡,其中,东部地区7个、中部地区4个、西部地区9个、东北地区2个。
国家物流枢纽承担哪些工作?相关国家物流枢纽围绕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支撑“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实施,对内系统整合区域内分散的物流资源,提高区域内、跨区域物流活动规模化组织能力和效率,支撑带动上下游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形成国内统一大市场;对外衔接主要国际物流通道和干线运力,加强与全球重要物流枢纽、能源与原材料产地、制造业基地、贸易中心等的密切联系,为推动构建现代流通体系,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近日也印发《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方向包括3方面:一是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重点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的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项目,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新建、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保税仓储设施项目,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提升项目等;二是冷链物流设施项目,重点支持服务于肉类屠宰加工及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不含屠宰加工线等生产设施),公共冷库新建、改扩建、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三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需要支持的其他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单个项目支持标准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符合专项支持方向的核定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根据方案,各地将加大国家物流枢纽培育力度,科学编制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及时择优遴选各方面条件较为成熟的物流枢纽参与申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推动完善枢纽培育和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枢纽布局建设工作。同时,结合实际适时调整优化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布局,重点补齐内陆地区枢纽短板,优化沿海地区枢纽布局,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区域均衡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