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3 17:38
2021年7月13日,阳春市疾控中心接广州市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协查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陈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彭某在我市的活动情况。
经阳春市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彭某的行踪轨迹如下:
7月10日,网约车司机彭某在白云学院搭我市村民一家回到河西街道崆峒村委会旧石角村,彭某约12:00至13:00在阳春市河西街道沙岗路周记饭店用餐,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7月10日当天中午12:00后在阳春市河西街道周记饭店用餐人员及时与阳春市疫情防控组或阳春市疾控中心联系,就地等候,避免与他人接触,等待相关工作人员处理。如果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特别提醒广大市民,疫情防控仍然不能松懈,请大家做好个人防控措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请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尽快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共筑人群免疫屏障。
阳春市疫情防控组联系电话:0662-7736078,0662-7727414。
阳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