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4 14:30
8月23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中央和山西省委关于省高院主要领导同志的任职决定:中央提名、省委研究决定冯军同志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此前,孙洪山同志已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山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安丽宣布中央和山西省委关于冯军同志的任职决定并讲话。冯军作表态发言,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喜春、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刘鹏等出席会议。山西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应时主持会议,副厅级以上领导、二级高级法官、二级巡视员,以及各部门、驻院纪检监察组、院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公开资料显示,冯军,男,汉族,1965年12月生,江苏省如皋人,法学博士。1983年毕业于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199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兼山东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公证协会党委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所长。
2018年3月起,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冯军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