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2 17:58
随着毕业季结束,大部分毕业生已经进入职场,但作为“职场菜鸟”,新人对一些常见的职场纠纷甚至工作陷阱,可能一知半解,最后被无良单位坑了。海淀法院总结常见新入职员工案例,发现“工伤”“社保”“欠薪”是三大主要纠纷,提醒劳动者增强法律意识,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工作中受伤劳动者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小张新入职某公司后,在工作中因设备操作失误导致伤残,事后,他向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小张已达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四级。
可小张发现,公司未依法为自己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又申请劳动仲裁。因仲裁请求未获支持,他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要求公司支付伤残津贴等费用共计1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小张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工伤待遇,被告公司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也应支付其伤残津贴。据此,法院支持了小张的诉请。
法官介绍,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因治疗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官提醒劳动者,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仍由单位负责工伤保险待遇。
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求助行政部门
小李毕业后,在某公司上班,工作期间,公司未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小李向海淀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随后,小李以社会保险纠纷为由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支付其未交纳社会保险的损失10万元。
法院审理后指出,依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小李要求公司承担应缴纳的社保损失,其争议属社会保险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故裁定驳回其起诉。
法官表示,社会保险是指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的制度。
依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社会保险法还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因此,劳动者、用人单位与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性质。
法官提醒劳动者,对于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劳动者对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有异议等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因单位欠薪离职员工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王某入职某软件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写明,王某担任软件工程师,月工资为15000元。后因软件公司拖欠工资,王某提出辞职,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但软件公司拒绝支付王某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她便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软件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王某劳动报酬的事实,其以拖欠工资为由提出离职,符合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所以软件公司应当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9万元。
“欠薪,是职场常见的问题,特别是对新人。”法官介绍,遭遇欠薪,劳动者不仅可以索要被欠工资,还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当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除此之外,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劳动者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法官介绍,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