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3 19:04
9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大春接受审查调查。
通报称,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大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记者注意到,3个月前,5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官网通报消息,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原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梁毅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通报称,据北海市纪委监委消息: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原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梁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北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大春主要简历
王大春,男,汉族,1960年4月出生,广西灵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8月参加工作。
历任灵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浦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6年8月至2011年8月,任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1年8月至2020年5月,任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0年5月,退休。
梁毅简历
梁毅,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广西博白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08-1993.05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1993.05-1995.08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检察员(副科级);
1995.08-1996.04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正科级);
1996.04-2000.10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0.10-2006.08北海市铁山港区检察院检察长;
2006.08-2006.10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6.10-2008.09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8.09-2018.02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18.02-2018.09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2018.09提前退休。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广西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