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4 22:32
9月14日下午,北京门头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特大跨境“杀猪盘”案,21名被告人分别因涉嫌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当庭受审。庭审从14时20分持续至19时许。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30多名被害人实际损失130万元
据门头沟检察院指控,2020年4月至8月间,被告人吴某勇、陈某辉等20人在越南从事电信诈骗活动,形成犯罪集团。
上述被告人利用手机,通过微信等即时聊天工具,伪装成功人士身份,以发展男女朋友关系为名,利用虚拟网络平台诱骗被害人投资,在兑现初期小额投资回报诱骗被害人进行大额投资后,通过关闭平台并停止返款以骗取被害人钱款。该犯罪集团以上述方式骗取30余名被害人投资款,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130余万元。另外,被告人潘某泉在陈某元(另案处理)的指挥下,在云南省河口县接应、安顿林某贵等被告人,并组织上述人员偷渡至越南。
本案中,30多名被害人有男性也有女性,他们在抖音、探探等平台结识伪装成成功人士的犯罪集团成员,逐渐陷入犯罪团伙编织的“甜蜜陷阱”。记者从庭审中获悉,被害人分布于全国各省市,受骗金额从数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通过娴熟的聊天话术,犯罪集团成员逐渐获取被害人信任,之后便开始劝说被害人向网络平台充值投资。
“可以赚点钱给小孩买点吃的。”“老婆去注册一个呀。”“你注册了,我充点给你玩?”经过“恋人”的劝说,被害人信以为真,按照“恋人”的指示注册账号并充值。
“投资”期初,被害人常常能够尝到甜头,小有收益,并可正常提现。等犯罪团伙决定“杀猪”后,被害人的账户便无法正常提现。此时,“恋人”又以“平台正在维护更新”为名,哄骗被害人,直至被害人发现被骗。
“杀猪”成功可提成20%
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多名被告人偷越国境的时间均在2020年5月至7月期间,他们通过被告人潘某泉的接应,从云南河口县乘坐车、船,到达位于越南老街省的诈骗窝点,该窝点由梁某通(另案处理)提供,平时窝点采用封闭式管理,但被告人均可自由使用个人手机与外界通讯。
在前往越南前,不少被告人便早已知道即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林某贵在庭审中说,“老板”陈某元称在越南有新项目可以赚大钱,其知道陈某元有犯罪前科,从事的是违法犯罪活动,但为了赚钱,还是前往越南加入该团伙。
多名被告人在庭审中均表示,犯罪集团每日的工作时间为中午12点到晚上12点,诈骗成功后将获取20%的提成,于每月10号发放。
该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其中,“老板”陈某元的侄子陈某辉负责“后台管理”,负责虚拟投资平台网站数据管理、充当客服、购买微信、QQ号;吴某勇在陈某元的指挥下,负责越南窝点的日常管理、话术指导并参与实施诈骗;刘某花负责做饭、清洁等工作;其余大部分被告人则负责“前台聊天”,即通过“老板”陈某元提供的工作手机,进行诈骗。
在越南犯罪窝点,该犯罪团伙成员冒充成功人士,通过探探、抖音、微信等软件结识被害人,以发展男女朋友关系为名,诱骗被害人注册中银证券交易所、汇丰数字交易中心等平台,进行充值“投资”,号称用于购买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
实际上,上述平台由该犯罪团伙操控。等被害人投资具备一定数额,团伙便关闭平台,停止向被害人返款。何时开始“杀猪”?据被告人林某贵在庭审中说:“骗成功后,要不要杀猪,是由陈某辉和吴某勇来决定。”
多名被告人实施犯罪时系未成年人
记者注意到,本案中,实施诈骗的被告人不少是亲戚关系,甚至有夫妻和姐妹。且被告人普遍年龄不大,其中年龄最大的赖某出生于1985年,5名被告人出生于2000年以后,年龄最小的被告人陈某辉、吴某杨出生于2003年,3名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此外,大部分被告人学历程度不高,为文盲或者小学、初中文化程度。
部分被告人因为未能实施诈骗成功,没有拿到提成;也有被告人在庭审中称,自己虽然诈骗成功三次,但也未曾拿到工资报酬或提成收入。尽管这些被告人获利不多,但因在境外实施电信诈骗的恶劣性质,他们仍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2020年8月24日,该犯罪团伙在越南被抓获,吴某勇等20名被告人,于2020年8月26日被引渡回国。2020年9月3日,涉嫌组织偷越国境罪的被告人潘某贵在福建石狮被抓获。该犯罪集团到案后,多名被告人家属退赔受害人数万元不等。
门头沟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吴某勇等20人,先后出境参加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在境外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潘某泉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林某贵等10人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应以偷越国境罪追究上述被告人刑事责任。同时,吴某勇、陈某辉系诈骗犯罪主犯,其余被告人系从犯。
检察机关对主犯吴某勇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11年,罚金2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主犯陈某辉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对其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7年,罚金7万元。其他被告人的量刑建议中的主刑期,最短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最长为8-10年。
公诉人表示,很多被害人家境并不好,受骗让很多被害人的经济上雪上加霜,并且严重影响了其今后的生活。庭审最后,公诉人向21名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你们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双手和勤奋,创造美好的生活,但却通过欺骗他人财产,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希望你们不要再抱有侥幸心理,彻底认罪悔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庭审现场,21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我想真诚地对被害人说声对不起。”被告人刘某兰在最后陈述中泣不成声。本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