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市委政法委原书记违规买卖土地从中获利数百万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1-09-23 08:57

清风北京

9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了1条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5起典型案例的消息。

通报称,为助力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总体战、持久战,持续发挥教育警示作用,现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近查处的五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其中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原党组成员、巡视员李鹤违规买卖土地、侵害企业合法利益问题。

通报称,2007年至2009年期间,李鹤利用担任呼和浩特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利用掌握的政府内部信息,伙同他人,违规将某企业已竞拍获得的部分建设用地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违规重复出售给特定关系人,导致中标企业正常建设进度受阻,后该企业为了确保施工进度被迫支付了巨额补偿,李鹤从中牟利数百万元。其行为扰乱了中标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施工进度,严重侵害了企业的合法利益和当地政府的公信力。其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李鹤受到开除党籍、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21年1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原旅游局巡视员李鹤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原旅游局巡视员李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李鹤,男,满族,1954年10月出生,内蒙古托克托县人,大专学历,197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内蒙古电力设计院工人;内蒙古电力设计院勘测队工人;呼和浩特供电局托克托县供电所工人;呼和浩特供电局托克托县供电所副主任、托克托县供电公司经理;托克托县副县长;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书记;呼和浩特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原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内蒙古自治区原旅游局党组成员、巡视员;2014年12月,退休。

2021年7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李鹤被开除党籍的消息。

通报称,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原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李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求神拜佛,搞封建迷信活动;

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将任职地区、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大肆安插、提拔亲友和利益关系人,严重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热衷于经商办企业,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投资入股非上市公司,通过民间借贷活动获取高额利息,搞钱色交易;

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家风败坏,伙同家人收钱敛财,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

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承揽工程、安排工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索取、收受巨额财物,家庭拥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李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鹤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1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鹤决定逮捕。

原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李鹤(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李鹤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其他4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乌海市乌达区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王钧献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领域、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2004年至2020年期间,王钧献利用担任乌达区财政局局长、区长助理、副区长、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煤炭经营资格证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名企业主巨额财物,严重破坏了当地工程建设领域的公平竞争秩序,阻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其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王钧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兴安盟科右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主任石光熙违反规定、擅自收取企业罚款等问题。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石光熙利用担任科右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以3家入园公司未按期建设投产,违反入园协议为由,擅自收取3家公司违约罚款供个人出借和消费使用,同时,其还存在向园区内多家企业法人索贿行为,严重破坏了园区内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企业间的公平公正竞争秩序。其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石光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原二级主任科员张殿诚违规向企业“摊派”,索要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06年至2010年期间,张殿诚利用担任乌海市海南区煤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违反相关规定,多次向辖区内被管理服务的煤矿企业摊派“赞助费”,用于建设经营单位员工食堂,并以单位用车紧张为由,要求辖区内煤炭企业为海南区煤管局购置越野车辆,损害了当地煤炭企业的合法利益,破坏了当地煤炭管理部门与煤炭企业之间的“亲”“清”政商关系。其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27日,张殿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固废厂管理人员张伟行政乱作为,违规向企业收费问题。2017年至2019年期间,张伟利用担任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固废厂管理人员的工作便利,违反园区排污规定,私自收取、截留园区企业环境卫生拉运保证金,并私自以公司名义与某企业达成协议,对该企业倾倒的工业废料不检测、不化验、不备案,收取企业财物,破坏了园区企业正常的排污检测等生产经营活动,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2021年4月,张伟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高检网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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